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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推進淄博市城鎮化建設,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在《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中,淄博市結合前期工作,進一步深化改革,廉租房與公租房並軌,方便申請、方便管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讓進城者有家可居,是新型城鎮化的關鍵之處。”劉峯介紹,健全城鎮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供應體系,是未來六年城鎮化建設的重中之重。
根據《意見》的要求,淄博市將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構建“以政府爲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爲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爲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意見》要求,淄博市將推進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並探索建立保障對象誠信申報與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的審覈機制,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完善失信懲戒制度。探討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模式,由住房保障部門直接管理或由其委託房管所(站)、物業公司、居委會等負責管理,規範運營管理。
有關專家分析說,廉租住房併入公租房運行,對無房者來說,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大的福音。當廉租房對象收入增加,不具備居住廉租住房條件時,可以直接提高租金水平,而不必請其搬出,從而緩解住房保障退出難的問題。
另外,淄博市還將建立各級財政保障性住房穩定投入機制,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爲給進城者提供足夠的住房,今年淄博計劃新開工保障性住房3500套、改造城市棚戶區10000戶,基本建成10000套。
集體土地入市嚴禁私下交易
《意見》要求按照“控住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城鎮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增強城鎮化發展的土地保障能力。“下一步,淄博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實施差別化土地管理政策,盤活城鎮存量建設用地。”劉峯說。
記者瞭解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並非全部農村集體土地都能進行自由買賣。“可以入市的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而不是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或公益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此外,即使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要入市也應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才能進行出讓、租賃、入股。”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也必須首先進行確權確地,無證不能轉讓,交易場所必須是合法公開的市場,禁止私下交易。
另據《意見》要求,實施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與存量挖潛指標配比使用,建立健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和存量建設用地退出激勵機制,盤活城鎮存量建設用地,並建立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下一步,我們將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探索節餘指標市域內有償調劑使用。深化徵地制度改革,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劉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