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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限降令』擴散佛山樓盤降價超10%網簽將受限
繼早前杭州與東莞卷入『限降令』漩渦後,佛山也試圖對售價降幅過大的樓盤進行網簽限制。
根據《廣州日報》日前報道,佛山物價部門表示,售價降幅超10%的樓盤網簽將受到限制,開發商需重新辦理明碼標價手續。對於這種變相『限降令』,上述城市物價部門表示,政策是希望規范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行為,並非禁止降價乾擾市場。
根據佛山市物價部門回應,早在2009年7月3日,市物價局、市建設局聯合頒布了《關於規范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和預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過程中如需調整價格(指銷售價格高於或低於《商品房銷售價目表》所標示的價格10%),應重新辦理該項目《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商品房銷售價格相關信息公示表》等明碼標價的標價方式監制手續,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佛山市物價局、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於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和預售行為的通知》也繼續沿用了此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