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北京市違法羣租房治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北京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偉業我愛我家等聯合發起“拒絕黑中介、遠離羣租房”的活動,並首次提出業主在出租房屋時要與基層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和《消防責任保障書》,以此明確業主在治理羣租亂相時應履行的責任。
北京市違法羣租房治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後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不僅要簽署上述兩項保證書,還要在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後的7日內,到基層管理服務站進行登記。
相關部門還要求,房屋出租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牀位等變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要符合北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要求;出租房屋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房內居住人達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經濟適用房等保障類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記者齊琳阿茹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