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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鄭佳欣)記者5月19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廣州在不到一週時間連推南沙兩宗商住地和蘿崗一幅住宅地。其中,靠近南沙區行政中心的一幅地塊掛牌起始價17.75億元,摺合樓面價已破萬元,對於南沙地塊,掛牌公告還新增了以港元計價的競買保證金金額。
土地出讓公告顯示,靠近南沙區行政中心的商住用地,位於南沙區黃閣鎮蕉門村區行政中心西南側,用地面積17.53萬平方米(淨用地13.8萬平方米),掛牌起始價17.75億元,摺合樓面價1.01萬元/平方米。而另外一商住地塊位於南沙街板頭村雙山大道北側,用地面積6.27萬平方米(淨用地4.56萬平方米),掛牌起始價5.22億元,摺合樓面價8338元/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兩宗地塊的掛牌公告中,除了標示出以人民幣計價的競買保證金額以外,還新增了以港元計價的競買保證金金額。
公告還顯示,這兩宗地塊分別是南沙區南沙街板頭村、南沙區黃閣鎮蕉門村貨幣加物業兌現村留用地公開出讓,開發商應在報名前瞭解板頭村民委員會、蕉門村民委員會分別對上述2宗地的開發要求。競得人須在本次出讓地塊成交後30天內與地塊對應的村民委員會簽訂開發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村集體擬購買物業套數、位置和麪積,交付物業時間,村集體物業建設資金監管,土地使用權抵押,房屋初始登記,村分成物業不得轉讓及村其它要求等條款。未能在30日內簽訂協議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及成交確認,並組織地塊重新出讓。
蘿崗區KXC-P7-1地塊則在19日掛牌亮相。這宗二類居住用地位於蘿崗中心城區水西路以東、開蘿大道以北,用地面積18902平方米,掛牌起始價高達26677萬元。
按照要求,該地塊主要用於建設總部公寓,不得用作其他文體娛樂設施的建設,不得作爲商品房開發出售。建成後出租對象僅限於經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審批在廣州開發區註冊設立總部的企業。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出讓公告對拿地開發商設定了一系列“門檻”。包括:競買申請人須具有開發建設單個員工公寓項目建築面積不少於5萬平方米的經驗。競買申請人應當符合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同時聯合競得的地塊不得分割。此外,競買申請人註冊地址不在廣州開發區、蘿崗區的,受讓地塊後須在廣州開發區、蘿崗區成立新公司開發建設該地塊。
開發商拿地後要按照時間表進行建設,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計,3個月內必須向規劃部門報送符合本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和相關規範的用地規劃方案,6個月內動工(打樁)建設,24個月內必須竣工並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