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遼寧省撫順市一棚戶區搬遷指揮部幹部朱傑在任兩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僞造虛假動遷房屋手續,單獨騙取棚戶區改造安置房5套,幫助他人騙取16套。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終審以貪污罪,判處朱傑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
法院認爲,朱傑在從事政府棚戶區拆遷安置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共同僞造虛假動遷房屋手續,騙取公共財物,其行爲已經構成貪污罪。法院遂作出上述終審判決,並對其所佔房產依法追繳,依法沒收,一併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