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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鳴:全國工商聯房地產
商會常務理事
近日,朱大鳴談到商業地產發展時表示,當前制約商業地產發展的最大問題在於體制。
投資非居住用房實際繳納的稅收大約爲總增值額的50.5%,投資獲利的一半都繳納稅收。此外,房屋投資如用於出租,仍然涉及到諸多稅種,如按照出租收入應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這樣,在現實中就造成了商住倒掛的現象。商業地產雖然不是直接關係到居民居住問題,但是,也不是可以隨意徵收高稅費的藉口,不合理的永遠都是不合理的,不會因爲目的而改變。再說,商業地產稅費最終還是要轉嫁到居民消費品中去,最終由消費者買單,和居民直接買單沒有什麼區別。因此,要想改變這種狀況,必須調整商業地產的轉讓稅率,從而盤活整個商業地產,爲平抑物價做出最有效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