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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物價局近日聯合發佈有關進一步規範商品房交易行爲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的方式預售商品房,不得進行虛假交易。
通知要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商品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預銷售,相關情況將被記入房地產信用檔案;對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並將有關信息通報土地、稅收、金融、工商等相關部門,限制其參加土地購置、金融信貸等活動。
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