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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區,物業考慮成本因素上調了物業費,但有居民提出異議,表示物業私自漲價不合理……《濟南日報》近期對此進行了報道,引起市民關注。23日,記者來到該小區進
在陽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區,物業考慮成本因素上調了物業費,但有居民提出異議,表示物業私自漲價不合理……《濟南日報》近期對此進行了報道,引起市民關注。23日,記者來到該小區進行深入採訪。
“物業在不少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漲物業費,我們並不認可。”陽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區一居民表示,此前小區萬和物業通知部分業主參加一場茶話會,沒想到現場成了漲價會,物業宣佈漲物業費。“漲價不是不可以,但要走合法程序,否則我們強烈要求物業費恢復到以前標準。”居民對此表示質疑。
問題反映
物業費有倆標準,茶話會上宣佈“漲價”
小區居民滕先生告訴記者,他所住的是陽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區中區五區1號樓,五區共有8棟小高層。在省直住宅小區,以前多層和部分小高層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0.4元,他所住的中區五區8棟小高層是每平方米0.8元,後來物業費上漲,分別漲了0.25元、0.2元。
“對物業費上漲一事,我們不認同。”他說,去年底,萬和物業通知部分業主參加一場茶話會,說是給物業工作提提意見,但在現場卻成了漲價會,物業表示將上調物業費,“就這樣漲價了,程序上並不合法。”
住在中區五區4號樓的田先生說,作爲小區物業監督員,當時萬和物業通知他參加了該茶話會。“在茶話會上,物業人員講了講物業管理,表示其已具備物業服務二星級標準,並經過了多數業主同意,該漲物業費了。”他說,當時自己很納悶,物業說漲價徵求過業主意見,可自己對此卻一點都不知道。
物業說法
物業上門徵求意見,業戶中53%同意漲價
在山東萬和省直機關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值班室,物業工作人員張先生說,陽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區物業費的確漲了,分別從0.4元漲到0.65元、0.8元漲到1元。
張先生表示,將業主全部召集起來開大會很難,所以物業工作人員就挨家挨戶上門徵求意見。他說,物業製作了徵求意見表,徵求意見在去年4月開展,持續到去年11月底,結果表明有53%的業主同意物業費上漲。
他表示,此後物業召集來自不同居民樓的業主代表———29名業主和物業監督員,舉行了一場茶話會。“其實也可以叫做聯席會議,居委會主任也來了,現場我們講了漲價的事兒,由於之前徵求意見已完成,程序可以說合理合情合法。”
他介紹,由於物業成本壓力很大,物業費不漲不行。“舉個例子,幾年前找人清理小區化糞池,抽一車化糞池只需花費50元錢,現在抽一車需要170元。1年來抽2回,夏天一次能清理39車,春節能抽72車,你算算得多少錢?”
業主質疑
物業自己調查並出“結果”,漲價依據不可信
“現在物業一直按照漲價後的標準收取物業費。”住在中區十一區7號樓1單元的段先生表示,他所在樓的物業費現在漲到0.65元,“物業自己上門徵求意見,然後說多數人同意漲價,這樣的結果我認爲並不可信。我本人就對此不知情。”
住在中區五區4號樓的徐先生說,在物業費漲價上,最重要的還是程序上不合法。“物業自己徵求意見,自己統計結果,然後宣佈漲價,沒有第三方監督,這樣的依據並不可信。我們當初入住小區時,和物業簽訂了合同,上面規定物業費是0.4元,我們的合同是無限期的,現在物業不和我們協商就擅自漲價,違反了合同法。”
記者聯繫物業所稱參加茶話會的居委會主任時,其電話提示已關機。負責陽光舜城部分居民樓的另一家居委會負責人稱,據其瞭解,很多居民都不知道物業上門徵求意見一事,對物業費上漲都有意見,“這樣漲物業費,肯定是不行的。”
最新進展
居民拒交物業費,稱“漲價不合法應恢復”
段先生表示,由於物業漲價程序不合法,他拒絕繳納漲價後的物業費,“我去物業交過幾次,按照原先的0.4元物業費交,結果物業不收,讓我按0.65元交,被我拒絕。”
記者採訪了幾位小區居民,他們均對物業上漲物業費表示不滿,表示不會按新標準繳費。居民楊先生表示,小區在服務方面根本達不到二星級服務標準,而且在管理上存在一些問題,現在卻上調物業費,很不合適。
在陽光舜城中區五區1號樓商鋪門前,記者看到,在一圈綠化帶中間有一塊水泥地。楊先生說,這裏原本也是綠化帶,後來被租戶私自改成了水泥地面,向物業反映過很多次,一直不管不問。記者在小區內轉了一圈發現,小區內車輛在路邊隨便停放,佔用消防通道的現象時有發生。
居民張先生說,在小區不少居民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物業費就漲了,很不合適,希望費用能夠恢復到原先的標準,“要漲可以,我認爲應由辦事處、居委會牽頭並監督,讓小區業主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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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調整物業費該走啥程序
濟南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相關程序,物業企業如果要進行物業價格調整,首先應該在小區內公示成本並表明價格調整的需求;然後向轄區內街道辦及區裏物價、房管等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應該包括價格調整後的完整方案:提供何種服務,對應何種成本;小區內車位如何管理,公共收益的使用;與以前所提供服務的區別等內容。對於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還要將此申請提交給業委會。申請通過後,在轄區內街道辦、居委會參與下,組織業主進行投票,如果過半業主同意,則認可此次價格調整,履行調價手續。此後,要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重新訂立合同,合同應在區物價局、房管局等主管部門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