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瞭解到,爲提升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服務意識和能力,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等規定,該局制定出臺了《關於建立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內向業主公開公示10項物業服務事項。
據瞭解,根據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示範小城鎮住宅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區,都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內向業主公開公示下列10項物業服務事項,並對公示時間提出了具體要求。具體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管理人員持證上崗證書複印件,各項管理服務制度、管理人員職責分工、聯繫方式等信息、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
爲推動建立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制度,《通知》還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大門出入口、業主活動場所等顯著位置設置“兩箱三欄”設施(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意見箱,業主委員會工作建議箱,政策法規宣傳欄,管理規約公開欄,小區事務公示欄)。其中,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所屬物業管理小區,要於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兩箱三欄”設施建設和相關內容的公開公示,其他區縣要在6月底前完成。各區縣物業辦要組織開展對落實情況的全覆蓋檢查驗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全市進行通報。對不及時按要求整改的將記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