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昆明市發改委與住建局聯合發佈了《昆明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標準執行期爲兩年,直至今年4月1日,兩年期滿,當時收費標準爲0.45元/月/平方米到1.38元/月/平方米不等。昆明市發改委日前發出關於繼續執行《昆明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通知,表示暫時不會修訂和發佈新的指導價標準,依然遵照執行老標準,小區物業也不得以標準到期而提高物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