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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於長沙市河西區圓心位置的八方小區正在賣“指標”,根據房屋大小,一個指標從15萬到25萬不等。據瞭解,八方小區是長沙的“公務員小區”,指標均是各個單位分配給公務員的。有這個指標才能買八方小區二期的房,就能享受這裏不超過4000元的房價了。(4月15日中國之聲)
建公務員“福利房小區”,小區的房子既不是保障房,也是不商品房,說是集資建房。而早在1998年7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中已明確要求,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對集資建房說不。2003年8月,國務院發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任何單位不得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爲什麼還有人敢目無法紀?
事實上,《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明確限定,集資建房屬於經適房。正如湖南省房地產協會首席經濟學家王義高指出的那樣,這種“福利小區”,其實是商品房模式下的“特供房”,在打政策的擦邊球。試想,當地商品房的價格一般都在每平方米6000至7000元,而購買“公務員福利房小區”的房子最多隻需花每平方米4000元,這其中的差價由誰出?公務員不出,必然會由有關部門來出,最後還是由政府財政資金來出。像這樣公然爲公務員建福利房,實則是利用手中掌握的特權進行權力自肥。
問題是,不惜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像這樣建“公務員福利小區”的事例,早就不絕於耳。山西某市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福建某地經適房15%申購者系公職人員,海南某市限價房成爲幹部的保障房……一旦有人質問起來,有關方面總是遮遮掩掩,想矇混過關。
這種權力的質變固然可怕,但比這更可怕的是自肥者不用付出任何代價。正由於“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難以統一,從而導致特權思想蔓延、裸奔。要遏制這種不良風氣,除了在制度上“打補丁”以外,還得在監管、問責上給力。否則,放縱這種權力自肥,面對低收入沒房的羣衆,將情何以堪?
(玫崑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