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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澎
按有關比較數據,2010年廣州的R&D經費佔GDP比重爲1.79%,在十個城市中僅高於重慶(1.27%),排名倒數第二;而2011年廣州的排名稍微遞增了一位,比重爲2.25%,僅高於成都(2.04%)和重慶(1.30%),排名倒數第三。說個玩笑話,廣州的R&D經費佔GDP比重已經“西部化”了!大書特書“科技獎金大漲1550萬元”,卻不能掩蓋科技獎金相對R&D經費來說只是杯水車薪這一事實!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草案)》,將科學技術獎獎勵經費由650萬元增加到2200萬元。其中,科學技術市長獎由突出貢獻獎獎金的50萬元/項增加到120萬元/項。同時,對剽竊、侵奪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申報人及單位,增加了“取消5年內申請市科學技術獎勵的資格”的懲罰規定。
據稱,原辦法已經實施了13年,“已不適應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科技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確實,在物價連番上漲的這十多年裏,獎金照理說也應該“水漲船高”,但是,如果僅僅是基於物價指數調高獎金數額,那倒是“適應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了,可“科技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能否“進一步發揮”則值得疑問的了。
顯然,《辦法》絕非僅僅關注獎金數額的提高,更爲重要的是獎項已經修改。即將原有的“突出貢獻類”與“科技進步類”兩大類獎項改爲“科學技術市長獎”與“科學技術進步獎”。前者主要獎勵在科學技術工作中作出卓越貢獻的科學技術工作者;後者則分爲自然科學類、技術發明類、技術開發類、社會公益類、重大工程類等5類。似乎更加合理一些,分類更加細微一些,但仍是兩大類。《辦法》同時規定,每年科學技術市長獎不超過3項,並將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的數量由不超過80項增加到不超過100項。也就是說,獎金總額增加了,獎項也相應增加了,獎勵的面更廣了。
不過,從各大媒體來看,關注的仍是獎金數額。在同類獎項比較中,可以看到,深圳在2007年已經把獎金總額從800萬元大幅增至2000萬元,其中,“市長獎”每年最多可評5項,獎金額從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創新獎”每年最多評85項,獎金爲10萬或20萬元。而珠海在2011年制定的“珠海市傑出人才獎”,給予每名獲獎者高達500萬元獎勵,這與中國國家最高科技獎獎金標準看齊了。哪怕是東莞,在2008年首屆市長獎時就將3個100萬元頒發給了3個科研項目,同時有3名科技工作者拿到了50萬元的市長榮譽獎。也就是說,比獎金數額,廣州非但沒有佔據優勢,還有落後之後痛定思痛奮起直追的景況。
據稱,廣州制定的這個《辦法》,在獎金數額上也是參照了國內其他城市的獎金設置情況,總體上“處於全國比較高的水平”。
其實,撇開獎金數額和獎項設置不論,值得關注的是,此《辦法》出臺的目的是“爲營造創新驅動發展氛圍,培育提升城市品牌”。確實,通過重獎往往在社會形成一個此地重視人才、重視科技的印象,對“創新型”城市的形象營造大有裨益,但獎勵對“營造創新驅動發展氛圍”的作用則真不好說。
提起獎金數額,人們往往會聯想起另一個數據,這就是R&D。因爲國際上通常採用R&D活動的規模和強度指標反映一國或一個區域的科技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無論有多少原因,廣州的R&D佔GDP比重在全國大城市中較爲落後一直是廣州羞於提及的,這也直接影響了廣州的科技力量的發揮。也是廣州科技潛力比深圳強,但現實科技競爭力不如深圳的重要原因。
令人尷尬的是,與“科技獎金大漲1550萬元”這樣的報道標題相比,到2015年廣州計劃“全社會R&D支出佔全市GDP的比例達到2.8%”仍算不上是一個光榮的數據,因爲十個城市的目標值中只有廣州低於3%!
按有關比較數據,2010年廣州的R&D經費佔GDP比重爲1.79%,在十個城市中僅高於重慶(1.27%),排名倒數第二;而2011年廣州的排名稍微遞增了一位,比重爲2.25%,僅高於成都(2.04%)和重慶(1.30%),排名倒數第三。說個玩笑話,廣州的R&D經費佔GDP比重已經“西部化”了!大書特書“科技獎金大漲1550萬元”,卻不能掩蓋科技獎金相對R&D經費來說只是杯水車薪這一事實!
因此,我們還得回到原點,也就是《廣州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任務:“廣州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要以創新驅動發展爲目標,以科技創新、產業創新和企業創新爲重點,通過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體系建設、創新基礎夯實、創新文化培育和創新環境營造,激發城市創新活力,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高創新發展水平,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加快實現發展方式根本轉變。”
(作者爲南方民間智庫專家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