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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開發區溫州名購商城2010年建成出售商鋪時,開發商向業主承諾返還五年房租,其中前三年房租抵購房款,後兩年返還現金。然而,當業主按合同要現金時,開發商只支付了3個月的錢,便以經營不善無錢支付爲由拒絕繼續付錢。14日,業主們聯合起來向溫州名購商城討說法。
業主:承諾返還的租金不給了
“溫州名購商城開發商賣商鋪時答應返還我們房租,但現在卻說沒錢拒絕支付。”14日,開發區居民徐女士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開發商違反合同約定。記者來到位於青島開發區辛安街道的溫州名購商城3樓看到,幾十名業主正堵在溫州名購商城的經理辦公室外討要說法。
據瞭解,2010年4月,剛剛建成的青島開發區溫州名購商城的商鋪對外出售,徐女士花了20多萬元購買了位於商城一樓的一間23.81平方米的商鋪。合同約定,業主買下商鋪後委託開發商經營,開發商將按照總價的8%返還5年的房租,其中前三年的租金抵購房款,從2013年7月1日開始後兩年支付現金,每半年將租金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給業主。
優惠的政策讓很多業主動心,溫州名購商城兩層樓房中的200多間商鋪很快銷售一空。根據合同約定,開發商在2014年1月30日前支付給業主半年的租金,但業主只收到了3個月的租金,同時還被開發商告知,商場經營效益不好,沒有錢返還租金了。這個消息讓200多戶業主一下子急了,他們紛紛找到溫州名購商城的開發商青島名購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要說法,但每次不是找不到人,就是被告知沒錢。
開發商:等過幾年效益好了一併支付
14日,記者在溫州名購商場看到,一樓和二樓偌大的商場中,很多區域都沒有商戶入駐,商場內的顧客也很少,顯得冷冷清清。在商城三樓辦公的薛經理看到記者到來,沒做任何解釋就離開了。
14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上薛經理。“當時業主購買商鋪後委託商場經營,但是這三年來,商場經營的效果一直不好,現在沒有能力支付業戶的租金。”薛經理說,目前商場出售的商鋪總面積約5000多平方米,共涉及200多戶業主,約欠業主租金一千多萬元。
記者查詢得知,在2010年溫州名購商城入駐之初,曾有多家媒體報道,由於溫州名購商城恰恰處在南部的香江路商圈和北部的黃島商圈之間,填補了青島西海岸商圈空間上的空白。周邊工業園30萬人的購買力和各大品牌的入駐,將以溫州名購商城爲中心很快發展成一個新的商圈。但三年多過去了,溫州名購商城招商不順利,商場也沒有人氣,非常冷清。
“從長遠來看,這裏會慢慢發展起來,業主購買的商鋪都是40年的產權,等過幾年商場經營效益好起來,會一併支付給業主租金。”薛經理說。
律師:業主應起訴,可申請強制執行
山東貝恩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鳳惟稱,既然業主和開發商之間有明確的合同約定,業主委託溫州名購商城全權經營,並約定好了返還租金的期限,該商城不能以經營不慎爲由拒付業主租金。
“這個案件的情節很簡單,該租金與商場經營狀況無關,業主可以根據合同通過司法程序起訴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堅稱無錢拒付房租,勝訴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李鳳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