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裝什麼品牌的太陽能,應該是業主們的自主選擇,然而濱城區渤九黃十二幸福園小區的不少業主卻沒有了選擇權,如果要安裝太陽能,就必須要用開發商指定的太陽能。而4月底,該小區的準業主張女士就能拿到新房鑰匙了,可在前兩天,她突然收到了一條關於安裝太陽能的短信,而短信的奇怪之處是讓所有業主安裝同一個品牌的太陽能,而且還用了“必須”一詞。“不是跟我們商量,而是命令我們,必須要安裝這一個牌子的,還要交1750塊錢。”
記者在張女士的手機上看到了這條短信,上面寫着:“尊敬的***業主您好:應節能辦最新政策要求,12層以下住宅業主必須安裝太陽能,現通過招標、考察,已確定安裝淄博‘福德’牌太陽能(所裝太陽能必須是在節能辦備案的品牌),單價:1750元/臺,18根管。由公司統一安裝,費用客戶自理。”
“剛收到這條短信的時候就覺得這屬於強買強賣,雖然我們小區不大,但是兩棟小高層也有不少業主,用什麼牌子的太陽能是不是事先徵求一下業主的意見?”跟張女士有着同樣疑問的市民李先生說,他是去年年底買的期房,應該今年4月底交房,“籤合同的時候,開發商並沒有提過太陽能的事,購房合同上也沒寫。”
10日,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兩棟樓從外部看已經完工,屋頂上幾名工人正在進行太陽能的安裝,幾個車庫裏分別堆着“福德”牌太陽能的包裝盒。售樓處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考慮到小區業主們的資金承受能力,開發商才選擇了價格適中的淄博“福德”牌太陽能,但對於爲什麼沒有在買房時就告知業主,該工作人員解釋說,房子開工和銷售時還沒有出臺相關規定,所以最初的設計並沒有太陽能熱水器,跟業主籤購房合同時也沒提。
“既然是有規定的,那業主從備案的品牌中選擇自己喜歡的太陽能安裝不行不?”針對市民的疑問,售樓處工作人員稱,首先住戶自己安裝存在危險,其次是居民安裝品牌雜亂、型號不一的熱水器會影響小區的美觀,“再就是統一安裝太陽能熱水器要符合有關新建建築要求節能配套的規定,太陽能熱水系統必須在施工中統一規劃和安裝,要不然沒法通過驗收。”
節能辦:裝太陽能不得指定品牌
住建局:熱水系統應與主體工程同步
濱州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2010年4月19日公佈的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經信委等部門《關於加快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應用的意見》,全市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12層及以下住宅建築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築,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並與建築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其中還寫着“房地產商和住宅小區物業公司要積極爲居民用戶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創造條件,不得爲用戶指定品牌。”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普教科科長耿英霞介紹,規定實施幾年來並沒有出現太陽能強裝情況,“建築一體化設計就是要求起碼一棟樓上的太陽能是一個牌子的,或者不是同一個牌子的,但從外觀上看是一樣的才行。”
耿英霞表示,隨着近幾年的發展,《意見》的逐步完善,現在的樓盤只要是12層以下,開發商都應該在開盤或者業主買房的時候說明這一項,把錢都劃到房費裏面,交房時就不能再收業主的錢了。
“該小區開發商的做法確實欠妥,是他們的操作方式有問題。”耿英霞介紹,太陽能熱水系統是要求建設單位(開發商)必須配置的,短信中說“業主必須安裝”是不恰當的。“正確的做法就是把這筆費用列到房費裏面,買房時告知業主,就像水管、玻璃、防盜門一樣,開發商開始是有選擇權的。但買房的時候不說,快交房了再讓業主另交錢,還指定品牌是不行的,應該提前跟業主溝通、協商。”
耿英霞說,《意見》也不是最新政策,已經執行了4—5年,該小區在開工建設前就已經有這個政策了,當初太陽能熱水系統就應該與建築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另外,部門監管要求,太陽能熱水系統要納入從設計到驗收的監督管理,還要選用省認證產品。
10日下午,住建部門已與該小區開發商進行了溝通,指出他們的運作方式不妥當,開發商也表示將盡快與業主協商溝通,瞭解業主訴求,拿出具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