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子
如果說安居樂業代表了大多數中國人對幸福生活的嚮往,那麼住房質量和安全的重要性是無論如何估量都不過分的。但是,近年來不時發生的樓房倒塌事件引發了人們的擔憂和焦慮。最新的一例是,浙江寧波奉化一幢只有20年屋齡的五層高居民樓4月4日倒塌,造成1死6傷。“樓歪歪”、“樓脆脆”、“樓塌塌”……其中有多少豆腐渣工程?一般性建築的耐久年限爲50到100年,究竟是誰縮短了建築壽命?今後如何完善?一些國家和地區有哪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鑑?本期“思與辨”進行探討。
-主持人:尹傳剛(深圳特區報記者)
-嘉賓:劉國強(四川外國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上官酒瑞(上海市委黨校政治學教研部副教授)
舒銳(法律從業者)
是誰縮短了建築的壽命?
主持人:中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一般性建築的耐久年限爲50年到100年。只有20年屋齡的樓卻“粉碎性”倒塌,究竟是誰縮短了建築壽命?
舒銳:聯繫到近年來在各地發生的類似事件,從“大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到上世紀八九十代建設的樓房頻頻成爲事故主角,而一些建築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房屋卻依然堅挺。這就充分說明,樓塌並不是單純的技術性問題。我們要將這些樓房還原到特定歷史背景下,尋找共性因素。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房地產業也處於萌發狀態,當時正好是我國第三個人口出生高峯,再加上人們對住房期望值的增加,各地城市建設提速迫在眉睫,市場主體順應市場需求進入了蓋房行當。更嚴重的是,市場主體良莠不齊,有不少皮包公司,也有不少只是單純爲了順應當地造城運動臨時搭建的主體。這也導致許多事故發生後,建築方早已先於樓房消失了。
上官酒瑞: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質量差是縮短建築壽命第一位的因素。目前“夭折”的樓房,大多是上世紀80年代不少地方爲解決住房難題而修建的“快餐式”住房,當時由於規範標準缺失等原因,工程質量自然沒有保障。浙江奉化居民樓的瞬間倒塌大體就屬於建築“質量報復”現象。一些新建房屋也經常出現漏水、裂縫等安全隱患,會影響房屋質量。這可能與建築商偷工減料,或與招標承包中因利益輸送壓縮了建築資金有關,也可能是爲了趕工期、趕進度,技術把關不嚴格、違背建築流程造成的。其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一些開發商的新建房屋存在明顯質量瑕疵,影響居住壽命,但在政府監管和驗收等方面則能夠“矇混過關”。再有,住戶裝修房屋時的“破牆開店”、“野蠻裝修”等,對住房結構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壞,直接影響那些磚混“老房”的“免疫力”。
政府需儘快轉身,將行政職能定位在對開發商、建築商和監理方的嚴格監管上
主持人:房屋質量事關人們的生命安全。奉化這棟危樓早已病入膏肓,居民一次一次向當地職能部門反映大樓險象,卻沒有一次獲得真誠迴應。如果職能部門早有行動,何至於此?責任當然要追究,但現在更重要的是深刻反思並採取實際行動,盡力避免悲劇重演。如何採取補救措施,今後在建築質量管理上如何進一步完善?
劉國強:爲防止身邊有更多“老樓”提前壽終正寢,各地相關部門應該儘快對老舊樓房進行全面普查和徹查。對沒有維護價值的危樓,採取外遷安置居民的辦法,並通過拆遷補償,最大可能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
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以保證建築質量。首先應規範房地產市場,提升開發商的品牌意識和質量意識;其次要健全房屋建築的監管機制,包括完善相應立法,明晰工程監理單位和政府管理部門的責任,對工程施工進行全過程監控,落實相應的執法檢查和處罰措施,割斷監理單位與開發商的利益關聯;第三是建立建築質量監督管理的信息化體系,使建築管理工作更具科學性,更加透明化。
上官酒瑞:當務之急是從居民安全出發,採取補救措施消除隱患。奉化居民樓倒塌之前已經被鑑定爲危房,但由於種種原因,並沒有及時整改和加固,造成了悲劇的發生,因此有必要在政府職能部門主導下,從定期排查、質量鑑定、責任認定、出資分配、決策參與等多方面考慮,建立一整套房屋安全保障體系,以制度化的方式採取補救措施,消除隱患,爲住房安全託底。同時,就質量不合格住房,要進行全面的質量排查,建立建築追溯和使用檔案,對有質量隱患的住房要及時發現、儘快維護,如沒有維修價值就必須啓動拆遷,特別是要充分發揮業委會、居委會、居民住戶在房屋裝修使用、隱患發現、維修加固中的作用,這樣做是“亡羊補牢”,可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舒銳:“快餐式”建築的報復性後果開始顯現,亟待補救措施消除隱患。地方政府需要儘快轉身,對開發商、建築商和監理方進行嚴格監管。房屋可能是國人一生中購買的價格最高的商品,也是使用時間最長的商品。監管建築質量無論多麼嚴格都不過分。
以完善的法律爲管理依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主持人:在對老建築的安全維護上,一些國家和地區,有哪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鑑?
劉國強:國外發達國家在對建築質量的安全管理上,跟我國有較大區別。主要體現在以完善的法律爲管理依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政府部門較少直接參與管理。當然每個國家的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如法國以保險公司唱主角頒佈有《建築職責與保險》法規,規定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業主、總承包商、設計、施工、質量檢查等單位,均須向保險公司投保;美國在對舊建築的安全維護上,政府部門基本不承擔責任,開發商、建築單位和消費者權責明確,出現質量或安全問題,可以根據合同合理解決。
上官酒瑞:就老建築的維護,香港推行的“強制驗樓計劃”值得借鑑。該計劃的主旨是:清晰界定業主和政府的責任,政府監督不能缺位,業主作爲產權人也要對建築負起保養、維修之責。結合中國城市老房屋的歷史與現狀來說,要將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危舊房納入計劃,將修繕責任界定清晰,要以政府爲主導,協同開發商等方面,提供資金、技術。驗樓計劃推行的最大優勢是有利於儘早發現問題、儘早追究責任,並能夠及時形成方案、及時修繕加固。
舒銳:一些國家和地區最值得我們借鑑的地方正在於通過充分保護業主產權,保障各項權能,將業主迴歸到了主人翁地位,與此同時,政府更是發揮好了守夜人作用,而相關獨立第三方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可以借鑑歐美國家的建築工程質量險制度,引入保險公司作爲第三方參與工程風險管理,全程強化質量監控,使房屋質量更有保障,讓業主權益能夠及時實現。還有一些國家對於房產行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信用體系均給予了明確法律規定,我們也有必要通過立法增強房產行業及建設主管部門的信息披露義務,要求相關主體全面披露各項信息,並建立起完整的信用體系,將有不良記錄者驅逐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