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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公積金今年擬採取多種措施,放開低收入職工提取政策,實施差異化繳存。據瞭解,結合該市最低收入標準等指標,武漢市擬將月收入1900元定爲最低收入繳存標準,如果職工月收入低於1900元,以後也不準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設計,曾經獲得民間廣泛支持。如今世易時移,其竟遭遇空前質疑。一方面是因爲民衆“主宰自身命運”的意識更強,對於財富歸屬問題也變得更爲敏感;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公積金一貫奉行的強制原則,在實施多年後所積累的牴觸情緒被觸動爆發!各種因素錯綜交織,被污名化的公積金儼然變得很不堪。作爲應對,武漢市的姿態堪稱務實,“允許低收入者提取公積金”,既是妥協亦是糾偏。
——然玉
由於職工賬戶中的公積金部分系由單位繳納,用於幫助職工買房,所以公積金不能像個人存摺一樣隨意支取使用。但是,各地完全可以像武漢等地這樣規定部分職工除了購房以外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比如當職工罹患大病以及收入低於相關標準時,應允許職工提取公積金資金。這樣就可以讓公積金制度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助力民生改善的功用,同時也有利於消弭有關公積金“劫貧濟富”的質疑。
——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