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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京4月14日電(盧輝)今天,南京多家報紙上刊出的一則“55000元/m2!南京房價再創新高?”的“新聞”,則是讓當地市民嚇了一跳。每平米五萬五千元公寓,究竟是什麼樣的“豪華之身”?帶着重重的疑問,記者專門進行了深入的探訪。
均價5.5萬元/平方米、號稱創下南京公寓價格之最的這家樓盤,位於南京新街口附近的長江路上。在南京市房管部門的“網上房地產”網站上,該樓盤的“商品房預售方案”清楚的表明,它的“土地證載用途爲批發零售用地,商務金融用地”,而其中“有193套商品房規劃覈准圖中標註的用途爲商業、辦公”,和“上述土地與規劃用途”存在“不一致的問題”。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方案”承諾,在辦理這些房屋初始登記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門辦理用途變更,增加商業、辦公用途”。
原來,如此天價的樓盤,竟然是由“批發零售用地,商務金融用地”變更,才“增加商業、辦公用途”。這也就難怪在南京市政府部門的“網上房地產”網站上,它的房屋用途性質,只有“商業、辦公、車位”和儲藏室,不見“公寓”二字。更重要的是,在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土地使用年限清楚的寫着“自2005-06-29起,至2045-06-28止,共40年”。如果從現在算起,也就僅僅只有32年還不到。
有讀者會感覺奇怪,一般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爲何這個號稱南京市單價最貴的“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實際使用還不到32年?原來,該樓盤本身並不是居住用地,而是商業用地。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商業用地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
根據我國的物權法規定,只有“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而對“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則籠統的只是說“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而按照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房地產管理法的這句話意味着什麼,相信讀者“都懂的”。
爲了更好了解南京這家“房價創新高”的樓盤的市場前景,記者也把樓盤和附近其他樓盤進行了比較。該樓盤位於長江路與洪武北路的交界處,在它附近的商業樓盤、住宅樓盤均價都不低,比如位於長江路2號的凱潤廣場,其爲65年的產權式酒店公寓。前七年交給酒店方打理的房源,摺合均價2.7萬元/平方米左右;離“長江會”不遠還有一個商業樓盤,該盤在2009年上市後,曾因5萬元/平方米的售價備受關注,創下了當年南京樓盤的最高價。但該樓盤因爲定價過高造成銷售壓力大,5年過去了,目前去化率還不到4成。
位於南京新街口中心區域的蘇寧雅悅酒店式公寓,地理位置比“長江會”更好,均價在3.5萬元/平方米,但銷售情況也不樂觀,其800套房源,開盤快兩年也只賣掉16套。
業內人士表示,過高的定價使南京市城中的酒店公寓前期投資風險大,後期升值空間較小,造成了有價無市,“可以說剛需買不起,投資者也看不上。”
在“長江會”的宣傳資料上,“長江會”聲稱自己的樓盤是“公寓”,但根據“長江會”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上的信息顯示,其房屋用途性質爲:商業、辦公、儲藏室、車位,並沒有住宅或公寓的類別。
南京大學住宅政策與不動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俞偉寧表示,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應該明確告知買房人房屋土地的屬性,如果在銷售宣傳中將商業地產包裝成公寓或住宅並進行宣傳銷售,涉嫌虛假宣傳甚至欺詐。
開發該樓盤的是麥哲理(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一直沒有正面迴應記者的採訪要求。但“長江會”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是2005年拿地,確實存在使用年限較短的問題,但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問題不用擔心”。對於商業住宅變公寓,改變原始規劃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商業、辦公的地塊可以設計成酒店公寓,“這個事完全可以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