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4月13日訊(記者王帥)11日,威海市建委通過對2013年12月31日前發佈的現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廢止了35個規範性文件,它們將不再作爲管理依據。
被廢止的文件包括《威海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威建發【2002】20號)、《關於切實加強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意見》(威建發【2004】45號)、《關於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及住宅小區配套設施工程管理的意見》(威建發【2006】1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外地進威建築業企業管理的意見》(威建字【2013】6號)等35個。
威海市建委法制科工作人員介紹,35個文件被撤銷的原因包括文件內容已過有效期,國家、省、市已下放了審批事項,換由新辦法管理等。
據悉,這是威海市清理文件的首個市級單位,也是該單位推進簡政放權、建設規範化、服務型部門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