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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實施,至今已有4個多月。市民對新《辦法》有哪些疑問?4月12日上午,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將諮詢臺搬到了綠城廣場,解答大家的疑問。下一步,他們將走進社區,現場辦公。
市民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諮詢熱線67889252、67889253。
抵押後有“餘值”可再次抵押
“我有一套房,值80萬元,去年抵押貸了30萬元,今年想換家銀行再貸點款,中不中?”
4月12日,在綠城廣場,鄭州市民劉女士問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房子抵押後,該房子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餘額部分。”工作人員舉例說,比如你的房子經評估值100萬元,你將其中50萬元抵押出去,剩餘50萬元仍然可以再次抵押給別人。
靠協商抵押金額,大家4個月節省54萬評估費
按照鄭州以前的規定,房子抵押必須經評估機構評估,這些機構基本都要收取評估價值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不等的評估費。
新《辦法》規定,抵押房子的價值既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確定,也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比如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產,雙方協商後所確定的抵押金額,既可以是150萬元,也可以是50萬元。
據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統計,新《辦法》實施以來,經當事人協商確定房產價值的抵押共有360件,節省評估費54萬元。
上述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現場解釋稱,個人與銀行間的抵押往往有第三方評估機構介入,如果是個人之間的抵押借貸,就可以採取雙方協商的辦法,只要雙方認可就行,但最好有正規的抵押手續。
可預約上門服務
新舊《辦法》的區別有哪些?比如房產證上不再註記抵押權登記信息,而是以房屋登記簿(電子簿)記載爲準;房地產抵押登記分五步走……
記者注意到,這些便民服務信息印到了撲克牌上,每一張都有不同的內容,連帶着宣傳頁,現場一併向市民免費發放。
據瞭解,爲方便老弱病殘孕等人因故不能到場辦理業務,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還開通了預約上門服務,由其指定專人上門辦理。
同時,他們還在辦事大廳開展延時服務和特殊情況緊急服務。比如,採取早延時與晚延時相結合的方式,當天取到號的市民無論多少、無論多晚當天辦完。
針對抵押登記業務量較大的社區,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利用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員進社區,現場集中辦理。
進社區辦理業務的同時,其還將組織開展宣傳活動,並就抵押登記涉及的相關訴訟案例、如何規避風險等問題向市民進行解答。
對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抵押登記的辦理,除減免抵押登記費外,需集中大批辦理的,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將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人員上門現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