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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勝
北京昌平區北街家園小區業主在買房時被告知,小區擁有配套教育設施北師大附屬學校。可在學校即將建成之際,突然得到消息稱學校並不是該小區的配套設施。
近年來,隨着教育備受關注,尤其是家長們普遍存在“別讓孩子輸在起跑線”的教子情結,擁有配套教育設施成爲人們購房的優先考量。在地產項目中引入學校因素,成爲開發商迎合購房需求、提升項目附加值的宣傳噱頭。
應該說,房產傍教育的建設模式,客觀上彌補了教育資源短缺的現實短板,既方便業主,也惠及企業,更有益社會,不失爲互利共贏的好事。但是,開發商承諾配套教育設施的“失約”,是不是欺詐行爲。對這種商業失信行爲,有關部門應當介入調查,啓動企業誠信黑名單制度,並責成其對業主作出負責任解釋並依法予以合理賠償。
也許,企業“失約”對業主們不無教訓與警示意義,但縱觀長達8年的忽悠,政府的失察與失責恐也難辭其咎。面對企業大量散發的“與小區僅有一條馬路之隔的北師大附屬學校屬於北街家園的配套教育設施”宣傳彩頁,小區路邊寫着“北師大幼兒園、小學、初中都是高教園區住宅的配套”字樣的廣告牌,當地的工商、教育等相關部門緣何視而不見?昌平區政府網站也曾有關於學校是北街家園小區的配套設施的肯定信息,這應該表明當地政府對學校的“歸屬”宣傳心知肚明,至少也算默認。
面對業主們的上訪維權,教委工作人員一句“是不是小區配套設施現在沒法定”和“學校配套與否,不是開發商說了就能算數的”解釋,無疑與過往的事實相矛盾,又如何能推卸責任?也許,政府部門對虛假宣傳的聽之任之,不無經濟利益和息事寧人的考量,但不排除有“民不告官不究”的懶政思維作祟。從某種意義上說,開發商的承諾“失約”,是由政府的監管失責所造成。面對房產營銷忽悠,不僅要嚴懲肇事者,安撫和教育購房者,更要提高監管者主動履職、防患未然的爲民意識和職業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