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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財政部決定,從今年起,將中央補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資金,整合歸併爲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同時,取消向政府投資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發放租賃補貼,取消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回遷安置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爲什麼做出這樣的規定?中央財權和事權會發生怎樣變化?對此,天下財經值班編輯婁書銘昨晚採訪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王天龍。
王天龍,國經中心副研究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後,北京師範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研究國際經濟、宏觀經濟。
記者:爲什麼特別的要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王天龍:主要是爲了提高財政資金補貼的公平性和效率,財政資金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要雪中送碳而不是錦上添花。一般來說政府投資運營的公租房的層出家庭已經在一定程度享受到了財政資金的補貼,再進行補貼,就等於是一種重複補貼,不僅資金的效率沒有得到更大的發揮,也失掉了財政資金的公平性。而補貼那些在住房市場上,租房的城鎮低收入家庭,既能夠鼓勵這些家庭通過市場來滿足其住房的需求,來減輕政府的壓力,也能夠保障財政資金的公平性,它彙集的面更廣,不能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之外住房開發和商業開發等也是一樣的道理,就是要讓這筆專項財政資金幹它應該乾的事,用於解決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難,而不是用於其他方面。
記者:整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以後,中央的財權和事權會發生哪些變化?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最直接的影響是什麼?
王天龍:中央的財權和事權可能就更加清晰了。現在我們這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面臨的很大問題就是各地都存在很大的資金缺口和壓力,而中央財政整合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專項資金,就意味着中央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將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的來源是渴望納入公共財政而固化下來,而這種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將會驅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進展。如果資金來源相對穩定,可能會驅動保障房放量增長,對存在住房困難的老百姓來說是個好消息,來通過財政資金來定向補貼,特別是用於補貼保障房基礎設施建設上,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來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品質,更間接的好處就是我們這個保障安居工程它有利於擴大內需、釋放消費和投資潛力、有利於經濟增長,對老百姓來說這個經濟增長是普惠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