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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出租屋被社區認定為『超高違建』,采取『停水』措施
●200餘租戶面臨生活用水難題
文/圖記者劉滿元
東莞長安新民社區一棟新房,有近200位租客,從今年2月10日起,被長安新民社區采取了強制停水舉措,持續至今已有1個多月。為解決該出租屋200餘租客用水事宜,房主每天僱一輛貨車,從深圳運水回來,供租客使用。對此,長安新民社區相關負責人回應,出租屋遭社區停水,是因該房為社區『超高違建』,眾多村民均對『超高違建』意見很大,且為避免今後社區其他村民效仿,不得已采取此舉。
投訴:出租屋遭停水1個多月
近日,姚先生致電本報投訴稱,他和兩位朋友投資900多萬元在長安新民社區興建了一棟14層的房子用作出租屋。2011年11月,當房子開始興建時,他們便前往社區報批興建,並獲得社區審批同意。通過審批後,他們向社區繳納的2萬多元的水電報建等費用,隨後,房屋建設、規劃圖紙也獲得社區審核通過。
而後,房屋經過1年多的建設,完成建設和裝修。從去年10月,房屋陸續對外招租,很快吸引了200餘人前來租住。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今年2月10日,新民社區突然對他那棟新房采取強制停水的舉措。出租屋的水表很快被社區派來的工作人員拆除,就連安裝的水管也被社區工作人員剪斷。
在他的房子被社區強制停水之後,他多次前往社區找到有關負責人協商,但是無果。
『房子已經建成,是要拆還是要罰,社區總得給個說法。但是,社區卻沒有提出任何處理意見。』姚先生無奈地說,截至目前,該房子已被社區停水1個多月。
原因:房子為『超高違建』引村民不滿
『社區對房子停水理由是,該房被社區認定為「超高違建」,很多村民對此不滿。社區為防止其他村民效仿,在社區建更高違建。』姚先生說,『房子從去年10月建好後,陸續對外招租,卻未見社區乾部或工作人員前來「執法」。而今,新房租住有200多人後,社區工作人員便前來對出租屋強制停水,讓人無法接受。』
現狀:
每天從深圳運回水供租客使用
為了解決房子內200餘租客的用水事宜,姚先生想盡辦法。他說,剛開始,新房遭強制停水後,他想從社區其他出租屋借水使用。但社區向允許他接水用的出租屋主發出警告,『未經社區允許,私自把水借給他用的,將受到社區株連處罰,即涉事出租屋也將會被社區處以停水的處罰。』
實在沒辦法,姚先生最後只好僱請一輛貨車,每天用兩個大塑料桶前往深圳買水。而後運至他家新房樓下,用水泵將水抽到樓頂水池,供租客使用。
但請車運水回來,存在安全隱患。上周,姚先生跟車前往運水的途中運水車側翻,他的兩個手指被壓傷,至今未能治愈。
上周,記者來到了姚先生的出租屋,這棟出租屋設置有100多間的房間,大部分均已出租入住。
多位租客接受記者采訪時告知,他們大多是年前就在此租住了。年前,這棟出租屋是有水電的。但是,年後回來時,卻發現出租屋被停水。剛開始,停水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的不便。隨後,房東便僱車拉水回來供他們使用。
社區:
類似違建都要被『停水』
對於強制停水一事,新民社區負責此事的副書記及城建辦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首先表示,姚先生出租屋的水是被社區強制停止的,停水的理由是,『姚先生家的那棟房子是該社區「超高違建」,社區很多村民均對此「超高違建」意見很大。為了避免今後社區其他村民效仿,不得已采取此舉。整個新民社區,類似這樣的違建,社區都是采取「停水」的舉措。』該負責人強調說。
另外,對於姚先生這樣的『超高違建』,社區該如何處理,他們也不清楚。因為上級部門沒能給出一個統一的『處理標准』,為此,該社區也不知該如何辦。『若上級主管部門不給出一個處理意見,該社區只能一直對姚先生家房子采取停水舉措。強制停水給居住在該房子的人員帶來不便,他們也沒辦法。』該社區副書記如是說。
律師:
社區的做法有些欠妥
對於社區對姚先生的新房采取停水的強制舉措,廣東明楷律師事務所宋安平律師認為,社區如此做法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做法欠妥。社區不是行政主體,它不具備行政處罰的職能,也沒有行政執法的權利。若社區發現姚先生家的房子是違建,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如長安城市綜合執法分局或長安住建局等)反饋。並由這些部門的執法人員向該房的房主下發整改通知,並依據相關行政處罰規定向該房主下發相應的行政處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