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父親買的墓,卻豎起了別人的碑。前不久,濟寧市民劉先生遇上了這樣一個窩心事,遂將陵園告上法庭。法庭判決涉事的濟寧市漢林苑陵園退還劉先生買墓穴的費用。
“事情終於有了結果,雖然與理想中有差距,但總算爭回了公理。”劉先生告訴記者,2013年4月,他爲已故的父親在濟寧市漢林苑陵園買了一塊墓穴,想等父親週年時下葬。而2013年10月25日,劉先生接到陵園電話,稱他買的那塊墓穴又賣給別人了,另一方已經下葬,豎起了墓碑。“對方說銷售人員未做標記,恰巧有另一位購買人急着安葬逝者,所以出現了疏忽。”
隨後,劉先生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濟寧漢林苑陵園返還購買墓穴的27457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30000元。2014年1月22日,法院判決漢林苑陵園返還劉先生購買墓穴的費用,但對精神損失費的主張並未爲支持。
一個墓穴賣了兩次法院判決陵園退費
本報濟寧4月1日訊(記者嶽茵茵)奉行逝者入土爲安是倫理觀念的一種傳統,陵墓作爲逝者親屬寄託哀思的精神載體,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徵意義。4月1日,記者走訪城區幾家民營陵園時發現,不但可以爲活人買墓,還可以向炒房一樣“炒墓”,亂象叢生。
4月1日上午,記者來到英華路上的一家陵園銷售處,這裏的墓穴最低售價5880元。工作人員介紹,這個價格比去年漲了1000元左右,可以一次性買多個墓穴,但不能轉賣。而在紅星西路上的一家陵園銷售處,墓穴最低也在五六千元。
隨後,記者電話諮詢任城區一家較大的陵園,詢問墓穴的價格時得知該陵園在洸河路有一個銷售處。記者來到該銷售處看到,門口並沒有任何該陵園的標誌。“一座兩個穴位,最低的是16800元,兩三萬的都有。”銷售處內一名男子介紹,所有墓地都是永久性的,每20年交一次管理費,管理費是售價的6%。同時,可以買兩代、三代人的墓。“原則上不讓預售,其實也可以。”該男子說。記者問及能否買下之後再轉賣時,該男子說做投資也行,按說不能轉賣,但可以操作。
隨後,記者又諮詢了該陵園的另一銷售處,對於健在的人能否買多個墓穴,一位郭姓工作人員說:“可以,有不少爲了沖喜買的。”記者問能否拿着本人的身份證爲別人買,該工作人員說也可以。記者接着問:“拿着一個人的身份證可以買多個墓嗎?”該工作人員回答:“肯定行。”而對於墓穴的價格爲什麼比其他陵園貴一倍多,該工作人員介紹,現在的價格確實比往年漲了不少,但是這個陵園的風水好,是漢王墓的龍脈,下葬時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身穿漢服舉行儀式,還有主持人主持,一共大概有幾十個人,儀式很隆重。
記者瞭解到,《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嚴防墓地炒買炒賣,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齡老人、危重病人預售(租)確保自用外,公墓經營者必須嚴格憑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出售(租)超面積豪華墓穴,不得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