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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稱已達要求部門稱業主可拒收樓
本報訊(記者楊博、彭鑫)按照不少業主提供的購房合同文本,位於高明西江新城核心區的君御海城一期原本應在今年12月31日前交樓。可3月以來,該樓盤一期33棟、35棟的業主卻收到了開發商方面的當下就要提前交樓的通知。有業主質疑,該樓盤未經竣工驗收,提前收樓風險很大。該樓盤開發商方面迴應稱,提前交樓是應九成業主入住的需求,而33棟、35棟屬“豪裝房”,已達到了居住條件的要求。
業主被“提前收樓”
3月初,朱生(化名)接到售樓部的電話,對方通知他可以“收樓”了。朱生納悶,自己簽訂的購房合同上載明收樓時間在今年年底,怎麼收樓時間會提前了9個月?
到了3月30日,就在朱生帶着自己聘請的驗房師前去收樓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售樓部工作人員要求朱生在一份標記有紅色編號的“收樓申請書”中,向開發商提出,鑑於自己“所購買的的君御海城商品房已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三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識並能正常使用,符合交付使用的條件”,“現因本人居住需要”,“特向”開發商“申請提前收樓,”“望貴公司予以批准”。
知情人推測,這實際上相當於開發商把變更購房合同的風險轉嫁給了業主本人。
部門:
該樓盤未經竣工驗收
昨日,針對部分業主對君御海城一期尚未竣工驗收的質疑,參與聯合驗收的高明區國土城建水務局質監辦相關工作負責人表示,涉事樓盤33棟、35棟的確尚未經過竣工驗收。業主可依購房合同,拒絕開發商催告提前收樓的要求。
開發商:
樓盤已達居住要求
開發商稱,聯合驗收正在辦理中,而君御海城一期均爲“豪裝房”,實際上目前已達居住條件的要求。爲何未經驗收就提前交樓?對方則說,達到居住條件,履行驗收及備案只是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