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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阿婆狀告增城下圍村村委會法院判決村委會賠償9萬元阿婆至今分文未得
●村委會換屆新村主任表示不知情村書記稱“難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文/記者李直建
三年來,石龍鎮74歲的黃麗霞老人一直期盼能拿到法院判給她的土地折價款。當初自己花錢獲取使用權的土地,卻被別人用來建了房子。黃麗霞懷疑土地轉讓方增城市石灘鎮下圍村村委會“一地兩賣”,兩度與村委會對簿公堂。然而,老人家官司贏了,9萬元的賠償款卻因村委會“沒錢”、“新官不理舊事”變得遙遙無期。下圍村村委書記郭水滿昨日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很難解決。”原村主任郭金蓮則稱,村委會換屆後她不再負責村委會的事情。新上任的村主任則表示自己剛上任,不清楚以前的事。
5萬元購“土地使用權”
據瞭解,1992年,黃麗霞得知石灘鎮下圍村委會搞開發,可將沙莊街臨街土地轉讓,便同朋友葉展強以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所轉讓的土地位於增城市石灘鎮沙莊街下圍村下圍開發區公路邊第一排。
當年5月18日,下圍村委會將兩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改爲黃麗霞、葉展強名字之後交給了二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他們一直未使用。
然而在2007年7月,黃麗霞發現,自己之前獲得使用權的土地被別人佔用了。石灘鎮三江葵湖村的村民黃某在那塊土地上建了房屋。
原來,黃某在1993年也從石灘鎮下圍村委會獲得了沙莊街下圍村下圍開發區公路邊第一排2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之後便建起了房屋,並在1996年11月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1998年1月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一地兩賣”鬧上法庭
在要求下圍村委會處理未果的情況下,黃麗霞於2008年1月10日訴至增城市人民法院。當時,黃麗霞覺得這是因村委會“一地兩賣”造成的。
增城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爲,石灘鎮下圍村委會在獲得土地轉讓款後,未能交付土地給黃麗霞,於2009年12月30日做出判決:石灘鎮下圍村委會賠償求助人土地折價款9萬元,另承擔評估費1500元、訴訟費2050元。隨後,下圍村委會不服判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9月8日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村委會拒付賠償款
2011年9月14日法院判決生效後,黃麗霞到下圍村委會要求付款被拒。於是,在同年10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凍結其村委會對公賬號卻發現沒有多少錢。2012年,下圍村委會不服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申請再審。省高院經過調查後駁回了再審申請,認定石灘村委會應向葉展強、黃麗霞賠償土地折價款9萬元。但老人始終未能如願拿到賠償款。
昨日,記者電話聯繫下圍村相關負責人,村委書記郭水滿回覆稱,這是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解決。之後便掛掉電話。原村主任郭金蓮表示換屆後她已不再負責村委會的事情了。新上任的村主任則告訴記者:“我剛上任,不清楚以前的事。”
律師:
換屆不影響賠償責任
廣東法制盛邦(東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富認爲,村委會的債務並不是村書記或者村主任的個人債務。村的負責人只是法人代表,換屆不影響村委會負債所需承擔的責任,無論是誰上任都得履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