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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通報了去年發生的3起電梯安全事故的原因:“均與電梯鑰匙使用不當有關。”爲廣泛向全市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和市民警示電梯鑰匙使用不當存在事故隱患,確保各方做好防患措施,昨天,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特種設備2號安全警示。
三宗事故兩死一傷
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特種設備2號安全警示,警示嚴重程度爲四級(最高級爲五級),緊急程度爲二級(最高級爲三級)。安全警示發佈相關案例和進行了風險分析。
去年發生因電梯鑰匙使用不當引發的三宗事故,共造成2死1傷。
去年4月24日,市民小吳從羅湖區人民南路西側過人行天橋,當踏上手扶電梯時,卻一腳踩空了。原來,電梯少了兩塊踏板,他被捲入電梯內,造成重傷。特種設備2號安全警示對該案進行了風險分析:使用電梯鑰匙開啓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前,如未檢查梯級(踏板)上有無人員或梯級(踏板)有無缺損,容易造成人員摔倒或剪切事故。
去年9月8日,譚某爲某電梯廳門做清潔。在清潔實施前,爲方便操作,一名電工用三角鑰匙打開16樓電梯層門,譚某在清除電梯層門不鏽鋼保護膜時不幸掉入井道墜亡。去年12月29日,由於電梯突然停電,兩名兒童被困轎廂內,在營救過程中,保安取用了管理處的電梯三角鑰匙將該轎廂門打開,其中一名兒童不慎滑入井道,經搶救無效死亡。
鑰匙使用保管“三大紀律”
“2號安全警示提出了應對策略。”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處長張少標說,2號安全警示指出使用單位應遵守的“三大紀律”是:一是制定並執行電梯鑰匙保管使用制度;二是配備持證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管電梯鑰匙;三是電梯三角鑰匙或操縱鑰匙只能由持證作業人員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使用電梯三角鑰匙或操縱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