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作人員不到10人,湘潭市雲盤社區卻舉債興建了一棟6層高、總面積1200平方米的辦公樓,甚至還安了觀光電梯。記者調查走訪發現,全國各地不少社區頻現“豪華辦公樓”,基層豪華樓堂館所背後,是社區場地、經費緊缺背景下滋生的“創收”與“爭先創優”衝動。
湘潭市寶塔街道雲盤社區成立於2001年,之前一直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租了原來的雲盤村委會辦公樓一間不到40平方米的辦公室辦公。隨着該辦公樓拆遷,社區決定新建6層辦公用房。“新建房用地原本規劃是建個垃圾中轉站,但由於緊挨住宅樓,居民意見很大,後來另外選址建了垃圾站,這塊地就閒置了下來。”湘潭市寶塔街道辦事處主任鄧雅譽介紹,經過雲盤村委會的會議協商,決定在空地上建社區辦公樓。
“每年下撥的經費只有13萬元,發工資都不夠。建房所需費用全靠社區自籌。”湘潭市雲盤社區主任陳海冰說,“整棟樓帶裝修共投入200多萬元,由施工單位全額帶資興建,社區分5年償還。
對於“觀光電梯”,陳海冰說:“設計時並沒有電梯,後來考慮到年老體弱居民行動不便,而且租用門面的汽車俱樂部要求單獨進出,願意承擔部分購置和使用電梯的費用。”建樓不僅解決辦公場地,收租還能補充經費不足,類似雲盤社區的做法地方還不少。在湖南省長沙市一個近郊村,雖然村幹部、大學生村官等只有不到10人,但也舉債千萬元修建7層村部大樓。
基層社區爲何頻現“建樓”衝動?記者瞭解到,儘管近年來政策提倡強化社區服務功能,但卻很少給社區安排正式的辦公用房,大多“寄居”於小區物業、活動中心。場地不足、經費緊缺,是不少基層社區中心普遍面臨的問題。一般的社區每年僅有幾萬元至十餘萬元的經費,包括工資、辦公費用和各項工作、活動開展費用等。
場地、資金緊張催生了“創收”衝動。一些社區選擇把門面、辦公室、車庫、公共服務場所租賃出去,以租金來解決日常經費問題,引發了居民不滿。“社區中心應當以服務便民爲主要任務,但在經費緊缺的現狀下,如果一味只求‘創收’,特別是不顧居民利益大拆大建,則屬於背道而馳的做法。上級部門應當給予嚴格監管與規範。”湖南省社科院研究員鄭自立說。
“社區創建,不能僅靠社區本身。”中南大學社會學教授李斌表示,作爲公共服務的基層組織,上級政府要進一步支持社區的工作,包括在社區成立之前就應當安排好辦公場地、工作經費,只有讓他們從“創收”中解放出來,才能更好地搞好本職工作,服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