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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口頭上頻頻發狠,一面是執行層面舉步維艱,兩者相較之下,現實的困境可謂暴露無遺。無論是住建部的“要求”,還是國家層面的“規劃”,若無力化解固有壁壘,便註定難有樂觀突破。
2010年住建部提出要對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實時監控。到2012年,全國僅廣州等6個城市宣佈聯網。2013年6月底聯網工程擴展到500個城市。不過時間已過,聯網依然“難產”。近日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6年內要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多位專家表示,技術層面已不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難以落實的掣肘,如何理清頭緒打破地方政府阻礙,纔是“破題”的關鍵所在。
住房信息聯網,探路試水已久,一路走來可謂步履蹣跚。一面是口頭上頻頻發狠,一面是執行層面舉步維艱,兩者相較之下,現實的困境可謂暴露無遺。無論是住建部的“要求”,還是國家層面的“規劃”,若無力化解固有壁壘,便註定難有樂觀突破。
住房信息聯網止步不前,地方主政者的消極作爲,一時間成爲矛頭所指。各方普遍認爲,基於維護獨享信息價值、捍衛“土地出讓收入”的考慮,不少城市對“聯網”一事拒不配合、能拖則拖;此外另一種觀點認爲,不少官員因害怕名下房產暴露,故而對“聯網”橫加阻擾。聯想到接連曝出的“房嬸”“房叔”等等,此類擔憂不無道理。個體利益的掣肘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勢必繼續蠶食着住房聯網的推進速度。
一些城市的管理者,視住房信息聯網爲威脅,其實可以理解:一旦聯網成功,區域市場數據必將“上移”,地方樓市自此再無祕密可言。此舉同時意味着,掌握核心信息之後,自上而下的調控,將變得更爲及時和精準。在過往,由於信息不對稱的關係,不少調控政策往往落空,乃至起到反作用。
“6年內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若不是一句姑妄言之姑妄聽之的空洞承諾,則理應拿出更可行的行動方案。最重要的是,一方面,改造財稅分配格局,保障地方政府在“出讓金”外,能有更多創收空間。於此,房產稅素來被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則是,建立一套樓市調控聯席調控機制。將地方主管部門納入決策主體之內,而不僅僅是單純的執行者。當然,這需要輔之以相關的權責劃分與獎懲機制建設。
釐清利益羈絆之後,操作層面的優化設計,同樣至關重要。過往並不成功的經驗表明,推動全國性的住房信息聯網,必須改變各地各行其是的格局,而應強化期間的統籌、協調層面。一個不容忽略的事實是,各地建網速度不一,遑論“聯網”……所以,全國聯網的宏大目標,還應一一分解到每一個具體而微的步驟。同時,以對應的目標考覈與資源傾斜保障其逐個實施。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