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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要公司出具4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證明,這是買國外土地還是順德土地?”本是極爲普通的順德區土地競拍程序,因爲這樣一個競拍條件,讓一些熟悉順德土地交易規則,並對大良蘇崗海邊圍地塊動心的國內開發商犯難。昨日記者從順德區公共資源中心獲悉,針對競拍企業疑問,該中心建議參加競拍公司可通過成立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來參與交易。
本月,順德拉開今年拍地序幕。此次參與競拍的大良蘇崗海邊圍地塊靠近順峯山公園和順德區政府,將於下週出讓。該地塊佔地面積逾9.5萬平方米,起始總價51399萬元。該地塊最大容積率僅爲1.2,爲低密度住宅用地,初步計算總建築面積不到11.5萬平方米,起始樓面地價折算爲4473元/平方米。
“我們的註冊資產中沒有外資部分,設置這樣的條款,我們是否有資格參與競買這塊地。另外,如何實現4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假設我們先在順德註冊一內資公司,取得土地之後,再引入外資股東,從而實現4000萬美元的競拍要求。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該宗地的出讓要求。”對於政府設置的競拍條件,一位對大良蘇崗海邊圍地塊動心的國內開發商坦言,對4000萬美元註冊資本這一審覈標準比較“陌生”。
對於開發商的疑問,順德區公共資源中心昨日表示,對於在該地塊開發建設要求中設置的“新公司註冊資本中須新增不低於4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的外資金額”的標準,可通過成立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來實現。若開發商擬新設立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競買本地塊,根據國家土地政策規定,建議以內資公司作爲競買申請人,在競買申請書所申報的新公司中,外資股東(境外投資者)出資金額不低於4000萬美元。另外該中心還指出,若以已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競買本地塊,競買後,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中的境外股東須辦理新增註冊資本4000萬美元,相關企業還必須已完成原有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否則將不能通過商務部備案而無法增資。
“如果尚沒有完成中外資本‘重組’但是最終成功購地,那就是以內資公司身份競購取得土地使用權。根據競拍要求,之後這個‘以地作價’出資入股形式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會爲土地使用權過戶產生的相關稅費買單。”當地房地產界一資深人士這樣認爲。
另外,順德區公共資源中心提醒競標企業,由於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只通過網上掛牌交易系統進行,若投資者不遵章約定出資,該情況將記錄到企業誠信檔案中,並抄送政府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