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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下月起,本市的廉租房家庭如果收入標準超出了廉租房標準但符合公租房的,可以不用先搬家再申請,而是直接申請按公租房標準承租原房。昨天,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宣佈從4月1日起,本市將正式執行廉租房與公租房全面並軌,實現房源統一分配、租金統一標準、退出統一管理。
廉租家庭盡保後可轉爲公租房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從2011年開始,北京就逐步實現了廉租房與公租房並軌建設、統一申請審覈、資金統籌使用,部分廉租房已併入公租房分配管理。
根據昨天發佈的《通知》,今後市、區縣政府全額投資建設、收購的廉租房,會優先面向廉租房實物配租家庭公開配租,在實現他們應保盡保的前提下,各區縣可將剩餘廉租房作爲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請家庭配租。而其他廉租房則由市或區縣政府所屬機構收購爲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請家庭統一公開配租,按照公租房政策的有關規定統一管理。
並軌後承租家庭租金不變
《通知》中規定,並軌後,租金標準由各產權單位按照北京公租房租金標準的相關規定確定,並實行動態調整。對於已批覆標準租金的廉租房項目,可將現行標準租金作爲並軌後的公租房租金標準執行。各產權單位統一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確定房屋應繳租金,實現“同房同價”。
“對於承租家庭來說,並軌後租金是不變的。”市住建委負責人介紹,今後廉租房實物配租家庭承租市、區縣政府全額投資建設、收購的廉租房,仍與產權單位簽訂廉租房實物配租的租賃合同,並按照廉租房政策規定繳納實繳租金,租金繳納方式不變。租賃合同期內,廉租房實物配租家庭實繳租金也不變。
廉租家庭轉公租不用換房
值得一提的是,廉租房與公租房全面並軌後,承租市、區縣政府全額投資建設、收購廉租房的家庭,如果因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廉租房實物配租條件但符合公租房條件的,可申請按照公租房政策繼續承租原住房。
換句話說,廉租房家庭不用先搬家再重新申請公租房、等候分配,而可直接住在原房裏,申請按公租房標準承租。
此外,《通知》還明確,公租房租金補貼政策和承租市場房源的廉租家庭租金補貼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根據目前的公租房租金補貼辦法,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以下等條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可獲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補貼,補貼按承租家庭經濟情況分六檔。其中符合廉租實物配租條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補貼房租的95%。(記者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