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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住宅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書備案工作,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近日,禹城市物價局向該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及有關企業發出《關於加強商品住宅明碼標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全面實施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制度,在自主確定商品房銷售價格基礎上,必須將與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相關的各項基礎配套工程設施建設費用一次性計入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在銷售價格之外收取任何費用。
銷售前開發企業應將商品房明碼標價書報物價局備案並向購房者明示,接受監督。明碼標價書應作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成交時由購房者簽字,買賣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