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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的配套設施尚未建成,青島開發區萊茵小鎮小區的業主就被通知可以辦理交房手續。面對小區內狼藉的施工現場,很多業主提出質疑,拒絕收房,但開發商一則關於“逾期未辦理交房手續的業主則自動交房”的公告使百餘名業主莫名其妙地“被交房”了。12日,記者從青島開發區城建局獲悉,該項目並未通過竣工驗收,屬於違規交房,已對其做出處罰。
本報記者潘旭業
已經交房三個多月的萊茵小鎮小區內仍未完成綠化施工。
交房三個月,小區建設仍未完工
“萊茵小鎮小區沒有通過政府部門的驗收便違規強迫業主交房,現在交房已經3個多月了,小區很多地方仍然沒有綠化和硬化,開發商一直不給我們答覆。”12日,位於青島開發區江山南路卓亭廣場西側的萊茵小鎮小區業主李先生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稱。
12日,記者來到萊茵小鎮瞭解到,小區共有7棟樓房,其中4棟高層樓房位於小區北端,綠化基礎設施建設都基本完善,大多業主在2013年11月中旬便陸續接收了鑰匙。引起業主強烈不滿的是位於小區南端的1-3號樓這3棟多層樓房。
“去年8月份我在3號樓買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約定於2013年12月31日交房。12月中旬,開發商通知我們可以辦理交房手續了,沒想到來辦理手續時看到,樓房前面都沒有進行綠化,甚至連道路都沒有進行硬化。”李先生說。
在萊茵小鎮小區,記者看到,雖然已經交房3個多月,但小區多層樓房區域仍像施工工地:樓房東側是一條三米多寬的土路,路面沒有硬化;樓房前面的區域堆放着很多建築材料,且沒有進行綠化……據李先生講述,購置該小區房屋時,置業顧問曾稱這條土路規劃中是一條5米寬的主幹道,樓前將進行德國風味的綠化和建設。
百餘名業主“被交房”
記者採訪瞭解到,該小區內,與李先生有同樣遭遇的業主共有100多戶。
小區的建設明顯沒有完工,爲什麼會有這麼多業主收房呢?業主鄧先生介紹,2013年12月中旬接到交房通知時,很多業主都拒絕收房。但12月下旬,該項目開發商青島齊盛達置業有限公司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交房公告,公告中稱該小區在2013年12月28—29日2天辦理交房手續,逾期則自動交房。這就意味着,有百餘名業主雖然不同意收房,卻“被交房”了。有“被交房”的業主找到開發商理論,但開發商稱購房合同有約定,如果逾期不收房,業主將賠付違約金。
在業主提供的一份購房合同中,記者看到合同中約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爲交房日期,開發商如果違約則需向購房者支付萬分之零點一的違約金,如若購房者逾期不收房,則應向開發商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於是,很多業主“被交了房”。
很多業主質疑青島齊盛達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萊茵小鎮存在違規交房的問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違約金,但一直沒有得到開發商的答覆。12日,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留給業主的聯繫方式,但一直無人接聽。
配套設施未完工,小區內仍像工地。
主管部門:開發商屬違規交房,曾對其進行處罰
12日,記者從青島開發區城建局獲悉,青島萊茵小鎮項目並未通過竣工驗收,屬於違規交房。
據青島開發區城建局工作人員介紹,2013年12月底,萊茵小鎮小區業主曾聯名向開發區城建局反映過相關情況。城建局在調查瞭解後,確認萊茵小鎮存在違規交房問題,依據《山東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對開發單位齊盛達置業有限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開發商確實存在違規行爲,我們已經依法進行處罰。”該工作人員介紹,房屋買賣是市場行爲,開發商延期交房屬合同違約,而且在開發單位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以前,其交房行爲都屬於無效交房。如果業主與開發商就違約金問題不能協調一致,建議業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山東貝恩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鳳惟稱,開發商未通過竣工驗收備案,本身不具備交房條件就通過公告的方式通知業主收房的行爲是不合理的,公告也是無效的。萊茵小鎮小區的業主可選出業主代表,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向開發商索取違約金,不管是否已經收房,所有的業主都有權索取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