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肖陸軍)昨日,記者從深圳市住建局獲悉,結合目前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住房保障制度,深圳出臺了一系列的具體措施,切實解決新畢業大學生的住房困難問題。
首先是降低公租房的申請門檻。本市戶籍的新畢業大學生只要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並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此前是2年),即可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其次是提高小戶型公租房的建設比例。在規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時,堅持多建小戶型的原則,將3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左右的三種戶型比例由原來的3:4:3調整爲現在的5:3:2。
記者瞭解到,深圳堅持適度保障的公租房配租標準。堅持適度保障原則,明確單身未婚的新畢業大學生,只能配租建築面積爲35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賃住房。對部分定向配租給重點企事業單位的公租房項目,如仍不能滿足企事業單位對小戶型需求的,市住建局鼓勵將其中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以“合租”形式出租給多個符合條件的新畢業大學生,以滿足新畢業大學生的過渡住房需求。
今後,深圳將積極優化公租房的規劃選址。在原特區內主要發展公共租賃房,明確要求原特區內城市更新項目原則上只能配建公共租賃住房,並且在地鐵沿線、地鐵車輛段上蓋物業中加大公租房的建設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