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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摘要
法制晚報訊(記者王選輝)推進稅收制度改革,把“營改增”試點擴大到鐵路運輸、郵政服務、電信等行業,清費立稅,推動消費稅、資源稅改革,做好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進一步擴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範圍,減輕企業負擔。抓緊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逐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穩定。
報告解讀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侯卓認爲,財稅體制改革是新時期改革深化的突破口,這也是基於財稅事項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多重功能,組織和規範公共收入、優化收入分配格局和妥善推進宏觀調控。
從報告中可看出,繼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之後,國家再次強調財稅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並且對於當下若干重點事項作出宏觀安排:“營改增”試點擴圍,有利於在總體上降低擴圍行業的稅負水平,減輕這些行業的重複徵稅現象;消費稅、資源稅等一系列稅種的改革和房產稅、環境保護稅的立法工作,應當堅持稅收法定原則,無論是改還是立,都不宜再繼續堅持既往的行政思維,而應在法制框架下進行。
擴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範圍,是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之舉,體現了稅收的公共財產屬性以及其對於經濟發展的調控、促進作用。
文/記者王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