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修訂發佈
深圳博士後住房政策有新突破。記者昨日從深圳市人社局獲悉,《深圳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經市政府修訂併發布,今後深圳博士後設站單位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可向市、區申請政府公共租賃房,定向配租給博士後。
來自深圳人社局的統計數據,目前深圳有博士後流動站4家、博士後工作站85家、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120家,在站博士後505人,深圳的博士後工作站以企業爲主體,90%以上都是設在企業中,市級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博士後工作。
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居住條件有助於高級人才安心從事科研工作。據介紹,《深圳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的一大新突破在於,明確了“需要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設站單位或創新基地可以向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定向配租給博士後人員,其出站後應予遷出。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這個突破之外,此次修訂的《規定》對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申請標準進行了調整,重點支持小企業開展博士後工作,同時對企業技術研發投入提出明確標準。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設立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必須先有經費保障方案後纔可覈准。
博士後流動站建退出機制
此外,博士後日常業務辦理方式也將簡化程序,實行網上申報。
博士後流動站還將推出新機制。新出臺的《規定》明確了今後深圳市的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都要定期實行考覈評估,對創新實踐基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推薦申報工作站,對管理不善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或取消資格。 (記者鮑文娟通訊員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