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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省村莊規劃都將明確住房大小。記者昨從省住建廳獲悉,《湖北省鎮域規劃編制導則》已獲批併發文,該導則對全省建制鎮都將起到指導作用,此舉也是全國首創。
導則明確,村莊新建住宅可按照兩種類型進行規劃設計。一是公寓型,作爲移民搬遷非農業生產的新建村莊住宅選型。以4到6層爲主,平均每戶建築面積80到120平方米,容積率1.5到1.8,建築密度不大於30%,層高不超過3米。
另一種是村灣型,適宜作爲以農業生產爲主的村民住宅選型。以2到3層爲主,平均每戶建築面積140平米到180平米,容積率1到1.2,建築密度不大於40%,層高不超過3米。
導則還規定應按每戶1到2個停車位的標準設置農機具及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