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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去年海南全面打響土地處置攻堅戰,已處置完成“供而未用”的閒置土地8.06萬畝。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陳健春說,去年海南由多部門人員組成工作隊伍,積極開展土地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清理出“供而未用”閒置土地13.92萬畝,通過無償收回、限期開發等方式,逐宗提出處置方案,完成8.06萬畝閒置土地處置。追繳土地出讓金40.4億元。
近年來,由於政府部門和企業自身等多方面原因,海南閒置土地問題較爲突出。爲盤活閒置土地,海南省於去年11月正式實施《海南省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閒置土地的認定,處置方式和處置程序等。海南省規定,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閒置,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或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完成項目投資總額25%的,市縣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海南省政府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閒置土地的處置工作,使海南土地閒置的突出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土地市場秩序得到有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