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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套房一房多賣涉案約1.4億元》追蹤
開發商將已出售的房子抵押給別人,或者是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給他人,最甚者出現了一房以抵押、出售等形式同時轉手5次!這樣的購房詐騙情況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
澄邁縣公安局近日偵破一起涉及我國19個省市(包括臺灣地區)和美國,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的特大合同詐騙案件,帶給我們諸多思考。
犯罪嫌疑人以何種手段進行詐騙?澄邁縣警方又如何跨越多個省份取證,最終快速將此案件成功告破?此案件又給未來購房者以何種警示?
□南國都市報記者林書喜
通訊員李唐旭
百萬買的新房竟是別人的
一小區百名業主房子被抵押
“花了一百萬買的房子,竟然是別人的!”湖南人王女士提起自己購房被騙經歷,痛心疾首。
2011年10月份,王女士經熟人介紹,花100萬在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陽光花苑小區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12年2月份,退休後的王女士來到海南,準備養老度假。沒想到,新房剛住上不久,就有人找上門來,說這套房子已經抵押給他了,讓王女士退房。“我當時傻眼了,趕緊到房管局去查備案登記,結果發現房子以買賣合同備案在一家貸款公司名下了。”
王女士房子被一房多賣的消息在小區中不脛而走,許多業主紛紛到房管局查詢,根據統計,約有百名業主房子被開發商抵押,總房產價值上億元。
事發後,業主們趕緊向澄邁縣老城公安分局報案。老城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受理立案,對開發商澄邁陽光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取證調查。
2013年7月份,澄邁縣警方又接到新疆某單位舉報海南博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購房合同詐騙案件,而該案的主要涉案人員,同樣是澄邁陽光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聶某某。
兩起案件引起了澄邁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紀委、公安局等多部門立即組成調查組,併案爲“7·23”專案偵查。
千里追蹤6次赴湘
專案組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由於兩家公司已交易的房子達上千套,該案涉及資金大、人員多、地區廣,且大部分購房者都是外地人,這給警方調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澄邁縣公安局爲此專門組成調查、追捕等多個小組,進行萬里追蹤偵查。
“很多購房者還不知道自己被騙了,必須得親自上門一個個去調查取證,。”調查專案小組警員王偵偵告訴記者,他們總共分20多批次到全國12個省市上門取證和追捕犯罪嫌疑人。在多地警方積極配合下,“7·23”追捕小組先後6次赴湖南細緻偵查,將6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經過5個月的縝密偵查,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初步查明該案涉及一房多賣的房產共計166套(棟),受害人達104名;現已凍結涉案公司及個人名下資金和資產,查扣涉案車輛數輛和遊艇,查封涉案房產150套,追回涉案公司資金8000餘萬元,追繳部分贓款,兩項合計追回資金超過1億元。
法律界人士提示
購房付款後需立即預告登記
事實上,類似這樣“一房二賣、一房多抵押”的房產糾紛案例,近些年來時有發生。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該類型糾紛案件的發生,與購房者的法律意識低下存在莫大關係。
“7·23”案件受害者劉先生告訴記者,因是熟人介紹,他在沒有看房的情況下,從老家直接匯款買房,現在他悔不當初:“當時要是多留個心眼也不會出現今天這種情況!”
實際上,只要購房者有一定防範意識,買房前檢查預售許可證,簽完合同立馬到房管局進行預告登記,可避免一房多賣等類似風險的發生。
法律界人士表示,所謂預告登記,就是在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後、辦出房產證之前,到房屋登記部門預先申請、主張自己對所購房屋的物權。預告登記可以視作一項準物權,購房人辦理預告登記相當於給自己拿到房屋產權加了把“安全鎖”。同時,切勿將購房所有手續讓開發商來辦理,如果時間倉促,可委託第三方機構或者朋友來辦理購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