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丘永聰從中山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每月能拿到3300元,那時候他與女朋友和兩對情侶合租了一個小三居,每個人平攤月租400元,再刨除吃飯花費,所剩無幾。畢業3年他換了4份工作。“家裏沒有錢給我付首付,現在的收入要娶一個老婆都很困難。”最後他選擇回到母校工作,因爲職工住房有優惠。
廣東是青年大省,團廣東省委一直關注新就業大學畢業生住房問題,在去年的廣東省兩會上,團廣東省委書記、省人大代表曾穎如就提議建青年公寓,緩解新就業大學畢業生住房難問題。近期,團廣東省委、省學聯通過對在讀的1000名高校大學生、182名新就業大學畢業生進行訪談和問卷調查,在廣東省兩會前夕形成一份題爲《廣東省新就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需求研究》的報告。
“新就業大學畢業生是社會新生勞動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但在現實背景下,諸多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由於其自身特性,成爲現期商品房市場與保障性住房體系發展過程中的‘夾心層’。”在此基礎上,今年廣東省兩會上,曾穎如再次關注青年住房問題,提出《關於將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納入保障性住房範圍的建議》。
新就業大學畢業生普遍面臨住房難的問題,“蟻族”這一流行詞是他們在城市中艱難生存的真實寫照。隨着高校擴招,大學畢業生逐年增加,大學畢業生甚至被認爲是繼農民、農民工、下崗職工後的第四大弱勢羣體。在團廣東省委的研究報告中,廣東就業大學畢業生住房現狀的主要問題是:租賃需求大、可選擇性小、房租負擔重、住房條件差。
畢業於廣東工業大學的鄭同學現供職於廣東某監督檢驗所,月收入約爲2500元,但每月需付房租900元,生活開支800元,再除去交通、交友的費用,成了名副其實的“月光族”。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調研報告的數據顯示,有接近一半的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的房租支出佔其收入的25%以上,超過40%的人房租支出佔其收入近兩成。
但事實上,高昂的開銷,並沒有使大部分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獲得滿意的住房條件。調查顯示,有60%的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的人均居住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遠遠低於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2013年公佈的全國人均36平方米的居住水平。在廣州,新就業大學畢業生主要租住在赤沙村、譚村、員村、龍洞、石牌、陳村田、江夏村、京溪村、黃村等8大城中村。
超過九成的調查者理想的住所爲“人才公寓型公租房”:一方面是“物美價廉的住宅”,另一方面保證工作和生活便利的同時,能夠儘量與高知識人羣居住在同一環境。顯然,城中村與絕大多數大學生的住房意願背道而馳。
“巨大的住房壓力,成爲壓在他們身上的一座大山。很多人因此選擇放棄或離開城市,自己喪失建功立業、實現夢想的機會,也使城市失去了持續發展的人才動力;甚至還有不少人因此導致對社會認同感不高、成長挫敗感漸強、生活長期抑鬱等問題,最終抱怨社會、抱怨政府。”曾穎如表示,保障青年的住房權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保障社會的流動性和發展活力。
對解決新就業大學畢業生住房保障問題,曾穎如提出6點建議:(一)將新就業大學畢業生明確納入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二)通過多種方式,規劃、建設一定數量專門針對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的保障性住房社區;(三)進一步明確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建立合理的分配和輪候制度;(四)對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畢業生自行解決住房的,提供租賃補貼;(五)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管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減免稅收、完善備案機制等方式,切實維護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租客的合法權益;(六)積極迴應社會呼籲,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建設。
曾穎如建議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納入保障性住房的申請範圍:具有本市戶籍;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自畢業時起未滿3年;無購房記錄,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在本市勞動關係穩定,簽訂勞務合同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含一年)以上。
在我國,南京、杭州等城市都通過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將新就業大學生明確納入保障性住房的申報範圍。廣東省人民政府2013年出臺的《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指出“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異地務工人員出租保障房”,要求各地市根據實際情況,陸續出臺落實方案。
具體到各地市,以廣東肇慶爲代表的“人才吸納型”和深圳爲代表的“供需平衡型”城市,均相繼出臺地市級實施方案,將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納入作爲新就業無房職工或人才範圍給予保障。但“供應不足型”的廣州,由於房價和人口的雙重壓力,對於新就業大學畢業生暫無明確保障辦法和規定。
另一方面,據新華社數據顯示,2012年廣東有13個市本級、28個縣(市、區)共有11464套保障性住房處於閒置狀態。剔除待出租和合理空置率之外,在該省部分地市,的確還存在一定數量的浪費性閒置。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朱亞鵬認爲,政府需要對新就業大學生客觀存在的住房問題有所迴應。“農民工青年的住房問題獲得政府和社會的認同度高,但不能認爲以大學生爲主的精英青年羣體就不存在住房問題。”
“但在中國語境下,也不能過分強調納入保障。”朱亞鵬建議,要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理解客觀存在的住房困難,“剛畢業三五年內需要租房的情況很正常”;政府應出臺持久、穩定、多元化的相關政策,如第一次購房的人甚至可以採用退稅的政策;僱主可以分擔一部分住房責任,如提供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