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北京城建徜徉集的部分業主來到房山區發改委投訴小區物業未就停車費用問題與業主事先協商,且小區停車費偏高。房山區發改委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文件裏規定該小區屬於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不在發改委管轄。”
通過查詢,記者在京價(收)字〔2002〕326號文件中看到,“居住小區地下停車庫、停車樓按年、按月包租停車位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經營者應與小區業主協商確定;並將協商確定後的收費標準以書面形式抄送所在區縣價格主管部門。”
既然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那麼小區物業到底與業主是否進行了協商呢?北京城建徜徉集小區物業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答覆:“具體出租事宜物業公司已經以書面通知、短信羣發以及電話等形式告知廣大業主。原來我們的車位單月出租價格爲480元,後經與業主協商已經調整到380元/月(含管理費)。車位整年出租價格爲4320元/年(含管理費,合360元/月)。而且截止2014年 1月16日,我們已按照新的價格出租了105個車位。”據瞭解,目前多數物業與業主的協商機制就是書面通知、短信及電話等方式。且北京城建徜徉集小區物業公司也已採用書面通知、短信及電話等方式對業主進行了有效信息的公佈和協商,同時記者也瞭解了徜徉集旁邊萬科項目的車位出租價格爲380元每月,應該說徜徉集的這個價格得到了絕大部分業主的認同及租用。
據記者瞭解,該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房山分公司於2013年9月取得該車庫人防性質車位的《人防工程使用許可證》(獲批編號爲京(房)防用字045號),於2013年9月5日取得《北京市經營停車場經營備案證》(備案號:103500064),並於2013年10月28日取得《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覈准表》以及《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覈准通知書》。在獲得以上手續後,小區物業纔將所有人防車位面向園區業主進行出租。
在回答部分業主認爲停車費偏高的問題時,該小區物業負責人坦誠:“這首先是一個市場行爲,需要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出租價格最終會參考周邊同類、同期項目進行調整。”即體現市場價格協商措施的一種延續,但他也表示,“車位出租整體原則爲先到先得”,也就是說,部分業主認可了當前的價格後有先到先得的權利。
小區停車收費是普遍問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這種價格協商機制處於尚不完善狀態,因此呼籲有關部門應儘快出臺相關參考標準,共同創造和諧的社區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