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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人民網海南視窗報道了《海南一村莊680萬元建村廟據稱經陵水縣領導默許》一事後,陵水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以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許紅梅爲組長,由縣紀委、審計局、人勞局等多部門聯合組成的調查組對大墩村村廟建設進行調查。
經初步調查,大墩村是一個半漁半農的村莊,大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魚爲生,歷來都有到村廟祭海祈福的習俗,村中仍有三座公廟。隨着大墩村新農村建設,該村整村搬遷到新址,三座舊村廟也將要拆遷。作爲民俗傳統文化,村民們仍舊非常重視祭祀廟神這一活動,故要求村委會在新村重新修建村廟,將三座公廟合爲一體。2012年8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中原來的三座村廟拆遷賠償款用於建設新公廟。
據瞭解,該工程於2012年9月在海口公開招標,由海南建設工程機械施工有限公司中標,村委會也在全村進行了公示,並與該公司簽訂合同,工程造價總額爲3536662.99元。目前,該工程已基本竣工,大墩村委會已按合同規定向該公司支付90%的工程款。但由於施工方給出的村廟的竣工造價與合同簽訂的工程款有較大出入,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對此,將提請相關部門對大墩村委會村廟造價進行審覈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據調查,大墩村建新村廟是經本村村民代表會議議事通過的,系村民自治行爲,根本不需要徵得任何部門領導的同意。(記者李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