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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經濟學家辜勝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乾意見》,這是新世紀以來黨中央連續發出的第十一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文件緊緊圍繞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突出強調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政策、新舉措。就此,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經濟學家辜勝阻。
辜勝阻指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了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選擇。2004年十年前的一號文件就明確提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今年的一號文件指出:要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當前,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超過52%,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5%,其中2億多農民工實現了從農村到城市的地域轉移、從農業到非農產業的職業轉換,但沒有實現從農民到市民的身份的轉變,這是一種『半城鎮化』。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關鍵是要從『半城鎮化』轉向徹底的城鎮化。
辜勝阻認為,中央一號文件在農民工市民化改革路徑選擇上有如下四大特點。
一是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體制實行自上而下的全面改革。辜勝阻指出,文件提出『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公共服務體制的改革是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問題。如果沒有公共服務,一紙戶籍的改變沒有任何意義。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包括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要逐步由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蓋。
二是戶籍制度實行『因人而異』的分類改革。文件指出『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辜勝阻認為,要依據城市綜合承載力,對不同類型農民工群體逐步放寬落戶條件。要優先把有穩定勞動關系,長期舉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穩定住所、工作和收入,並基本融入城市的『沈淀型』農民工流動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要重點解決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在農民工市民化的進程中,新生代農民工是市民化意願最強、市民化過程最為迫切,同時也是比較容易融入城市的群體。戶籍改革是非常復雜的問題,有調查表明,74%的農民工,不願意放棄農村的戶籍。為什麼?因為現在農村的戶籍含金量越來越高,有宅基地、承包地和各種補貼,特別是土地制度改革,使其含金量更高。戶籍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堅持自願的原則。
三是落戶條件實行『因城而異』的差別化政策。辜勝阻談到,戶籍制度改革要采取『分類指導、因城而異、因群而異』的原則,按城市類型、經濟規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的戶籍遷移管理辦法。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開放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對小城市全面放開,對中等城市有序放開,對大城市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對特大城市嚴格控制,這是因城而異。
最後,辜勝阻強調,改革要實現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文件提出『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這體現了『摸著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的結合。 (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