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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副巡視員翟煒昨日在2013年度全國十大稅收新聞評選發佈會上透露,國務院房產稅立法工作已經展開,希望在2014年底前在國務院內部形成一個統一意見,並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但他同時強調,房產稅立法在人大會有一個非常漫長的討論過程,因爲不同的代表委員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羣體。
2011年上海和重慶率先試點徵收房產稅,但由於其主要是在交易環節徵收,且以增量房徵收爲主,引發了較大的爭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加快房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的表述,讓房產稅改革有了新期待。
翟煒表示,現在關於房產稅的立法原則和目標有較大的分歧,房產稅究竟是爲了調控房地產市場還是作爲地方收入主要來源,還是調節國民收入架構,現在還沒有定論。此前,人大財經委召開了立法聯繫工作會議,國務院有關部門針對房產稅立法都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安排。“他們態度都很積極,但2014年是否能夠完成房產稅法的草案要看國務院各部門的工作推行情況。”翟煒強調。
儘管立法工作已經提上日程,但包括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內的多位專家均表示,房產稅的立法工作不會在短期內完成,“就像預算法修改了十多年仍然難產一樣,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後,房產稅法也要經過人大反覆的討論和審議,爭論十年、二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1984年的稅制改革被授權到國務院的稅收立法權,有望在本屆人大逐步收回。翟煒表示,全國人大將在2018年之前,也就是十二屆人大結束之前,將幾種主要的稅種將以法律的形式表現出來,“哪種稅種條件最成熟,它的行政法規就先上升爲法律,納入到由人大代表來決定的軌道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