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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廳調整規範房地產交易收費減輕羣衆負擔
今年1月1日後買二手房的成都市民,可以少交一筆交易轉讓費了。據悉,爲保護房地產交易人合法權益,加強房地產交易收費管理,減輕羣衆和企業負擔,去年底省發改委和省住建廳共同發文,決定進一步調整規範我省房地產交易收費。其中明確,通知所指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包括房地產轉讓手續費和房屋抵押手續費。房屋租賃手續費暫停收取。
市民李夢凡一直打算買套二手房,最近得知我省今年起執行的調整規範房地產交易收費政策,他高興不已,“房屋轉讓手續費最高不超過2萬元,買個大戶型二手房比以前划算了。”據悉,本月,成都市發改委轉發了省發改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調整規範房地產交易收費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調整規範我省房地產交易收費。結合成都實際,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房地產轉讓手續費,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7%收取;其他區(市)縣按成交價的0.8%收取,最高收費不超過2萬元。
據悉,此次出臺的通知中,還明確了5種免收房地產轉讓手續費的情況,包括因政府進行基本建設、拆遷農民原有住房,在其他地方給予住房補償,土地由集體土地轉爲國有土地的農民;新建保障性住房;因繼承、遺贈、婚姻關係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的以及企業兼併或合併、作價入股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的。
關於房屋抵押手續費,政策也予以明確:“按規定不得收取住房房地產抵押手續費”;非住房房地產抵押手續費按貸款金額的0.1%收取,最高不超過2萬元,由抵押權人承擔;同時要求房地產交易機構應在交易場所公示服務內容、收費範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記者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