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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市物價局召開徵地補償標準調整聽證會,徵地年產值擬平均上調幅度爲35%,不再劃分城市規劃區內、外;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擬平均上調幅度爲34.5%。
青島原市內四區、五市三區徵地補償標準分別是2004年3月、2005年9月制定的,原市內四區爲4000-5000元/畝,嶗山區城市規劃區內每畝2000元,城市規劃區外每畝1500元;城陽區、原黃島區城市規劃區內每畝1800元,城市規劃區外每畝1400元;即墨市、膠州市、原膠南市城市規劃區內每畝1600元,城市規劃區外每畝1300元;平度市、萊西市城市規劃區內每畝1500元,城市規劃區外每畝1200元,青苗補償費按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並確定了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該標準與青島現行徵地補償費標準和農產品產值、建築成本等不相適應,擬對現行徵地年產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調整。
對於徵地年產值,考慮到市南區、市北區已無耕地,且2004年制定的原市內四區徵地年產值高於目前實際的耕地年產值,本次擬對李滄區徵地年產值不作調整,擬對四市、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徵地年產值不再劃分城市規劃區內、外,嶗山區、黃島區和城陽區擬調整至2350元/畝,平度市、萊西市、即墨市和膠州市擬調整至2150元/畝。徵地年產值平均上調幅度爲35%。
對於擬調整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市物價局擬定了兩個方案:一是市內三區作爲一個區片,四市三區作爲一個區片,分別對兩個區片的補償標準作出調整;二是將嶗山、城陽、黃島三區直接與市內三區納入一個區片,使用同一個補償標準,四市作爲一個區片,執行一個補償標準。
根據擬調整方案,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平均上調幅度爲34.5%,其中,市內三區和四市三區上調幅度分別爲27%、42%。
聽證會上,12名農民代表先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多數同意方案二。膠州市洋河鎮冷家村村民冷希之認爲年產值擬調整的標準偏低,週期偏長,建議每3至5年調整一次。
青島市委黨校教授劉文儉建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每3年左右動態調整一次。
市物價局將把聽證報告和各方意見上報給市政府,市政府報經省政府批准後實施聽證方案。(記者曹思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