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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滕州市大塢鎮政府貼出關於鎮經濟委員會辦公樓及院落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通知,五家有意向購買的商戶於2012年12月分別交了20萬元的競標保證金。2013年12月5日轉讓成功。近日,一家商戶反映,自家所交的20萬元競標保證金到目前爲止還差5萬元沒有返還。
合同沒到期,門臉房土地被轉讓
滕州市大塢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原經濟委員會)的辦公院落中,有幾間臨街門面,多年來一直租賃給商戶經營使用。在商戶和大塢鎮經濟委員會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有一條:如遇政府政策性開發,乙方無條件服從,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而此合同籤至2017年8月30日,商戶的租金交到2013年。
該商戶介紹,2012年大約11月份的時候,鎮政府貼出公告,要轉讓大塢鎮政府經濟委員會辦公土地的使用權。瞭解到這一情況,已經在此做生意十六七年的商戶很是心動。“後來交了20萬元的競標保證金,具備了競標資格。”商戶拿出了一份競標資格證明,上面的日期是2012年12月26日。該商戶表示競標會之前,自己從側面打探到競標大約需要200萬,就放棄了競標的念頭。2013年12月5日,大塢鎮經委辦公樓及院落土地使用權以120萬元成功轉讓。
20萬競標保證金,還有5萬沒退還
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後,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及購買土地使用權的第三方多次督促其搬離商鋪。
“我有兩點疑問,第一是此轉讓土地屬不屬於政府政策性開發,第二點是爲何當初交的競標保證金還有五萬沒有返還。”該商戶提出。後來,在鎮政府相關人員的開導下,該商戶開始搬離,“白天還得忙生意,我僱了三個人晚上搬東西,存貨和大件都搬完了,大約還需要一兩天剩餘的生活用品和散貨可以搬完。”1月12日,商戶告訴記者,就在前一天夜晚,大塢鎮經濟委員會的辦公樓和院落被拆,該商戶的部分散貨被掩埋,一些生活用品和貨架等大件被破門搬出。面對着一片廢墟,商戶不知道自己的損失該由誰承擔。
該商戶說,爲索要交的20萬元競標保證金,自己往大塢鎮司法所跑了很多趟。“現在已經返還了15萬,還是分三次返還的。”商戶說,“從8月份就去要競標保證金,多次遭到推脫說沒有錢。”該商戶在2013年10月26日第一次要來5萬,大約一個月後又要來3萬,在大塢鎮經委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之後,又去要來了7萬。“最後一次去要時,經辦人說現在資金充足,但是還是壓下了5萬沒給。”商戶懷疑這和自己沒有及時搬出商鋪有關。
沒一次性退還,是爲催促商戶搬出
對於商戶的疑點,大塢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處理,肯定本着平緩的方法去解決。一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沒有一次性返還商戶的競標保證金,是因爲商戶認爲鎮政府應該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他利息,這超出了鎮政府的承受能力。“鎮政府認爲應該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商戶利息。”該工作人員說。
而另一方面,該商戶遲遲不搬,爲了促使商戶儘早搬出,保證購買土地使用權的第三方的利益,纔沒完全退給他競標保證金。該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會和商戶進行商議,儘量在利息上達成一致,並且可以隨時退換剩下的5萬元競標保證金。記者甘倩茹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