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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在河北流轉了數千畝土地搞種植的商人老嚴發現,找他推銷土地的人忽然多了起來。這些農地介紹人不像往常接觸的農民,而更像北京常見的房地產中介,操着模式化推銷語言,“老闆,這些地方靠近公路交通便利,地塊連片升值潛力大,現在要改革了,包您有得賺!”
老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感嘆這些人的“精明”:“跟過去炒房一樣,這些人自認爲看準了政策,想說服我們炒農地,或者他們自己低價入手流轉土地,再高價轉給我們,賺個差價。”
土地買手化身“合作社”通過老嚴的介紹,記者接觸到了其中一位“賣地者”。“我們的合作社趕在三中全會之前批下來了!”電話裏的“賣地者”耿燕來自北京,語調快速而乾脆。耿燕之前和她的安徽男友回到家鄉阜陽運作,成功收集到5個同村鄉親的身份證,走過常規流程,拿到了合作社的批准,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建起了“自己的”合作社。
實際上,耿燕並不打算將青春真的投入這些土地。“我從沒在農村待過,我們都不懂種地,也不打算種地,先把地佔了,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值錢。”耿燕坦言,建立合作社並不是爲了開展種植或養殖,而是爲了土地,“越來越多人開始打土地的主意,再耽擱下去,農民一漲價賺的就少了!”
耿燕與男友的策略是以最少的花費建立合作社,以合作社名義到北京等大城市招徠租地者,估摸出租地面積和種養殖意向後,回到本村以低廉價格預先流轉土地或使村民以土地入股成爲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加價轉手租出。耿燕說,“方式很靈活,我們有合作社作門面”。合作社的招牌下,真實動機難以察覺。
資本開始“圈地運動”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國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達2.7億畝,其中流入工商企業的耕地面積爲2800萬畝,比2009年增加115%,佔流轉總面積的10.3%。一位隨相關部委參與過地方調研的專家直言,“現在等着鑽政策空子的人很多,利用自身和農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認爲可以在改革中撈一筆,成立一個空殼合作社其實是掛羊頭賣狗肉,倒買倒賣囤地等漲價。”
據農業部人士表示:“中央關於工商企業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是一貫的,針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導致的‘非農化’和‘非糧化’問題,歷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了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保障農民土地流轉主體地位等政策要求。”
十八屆三中全會賦予了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的權能,而這成爲了“耿燕們”吸引流轉土地者的金字招牌。聲音
土改須維護農民財產權關於堵漏資本炒作農地流轉,2013年中央1號文件下發後不久,農業部經管司便已發聲,“不支持、不鼓勵工商企業大面積租種農戶承包耕地,與農民爭奪耕地經營權”,而是引導工商資本重點從事種養業產前、產後服務、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和“四荒”資源開發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產業。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守英認爲,要在堅持土地公有制、堅持以耕地保護爲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藉助市場在土地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完善徵地制度,實現我國土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據《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