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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的改革方案提出,要探索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據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吳康模透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使用權辦法》計劃於2014年上半年出臺,目前已確定將在蓮江村、南門村、南澳村等斗門5個村先行試點。
吳康模介紹,《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使用權辦法》已徵求了各個區、鎮街、村居的意見,並於此前進行了兩次專門的會議討論,目前正在報審階段,在斗門試點後將推廣至全市農村。“斗門村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比較多,結合幸福村居建設和城鎮化建設,我們要把斗門農村的這些地盤活,從這裏進行突破。”吳康模說。
據介紹,國土資源局還進一步明晰農村的土地產權,使農村土地的流轉和進入市場具備條件,並出臺徵地、拆遷補償管理相關規定等。“我們儘可能建立一種動態的補償機制。”吳康模表示。
此外,國土資源局將結合幸福村居建設,以“增減掛鉤”來推進農村宅基地的相關改革工作,並計劃出臺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對其如何退出、置換等問題進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