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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成都市發改委獲悉,即日起,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房地產轉讓手續費,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7%收取;其他區(市)縣按成交價的0.8%收取。最高收費不超過2萬元。
根據省發改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調整規範房地產交易收費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省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只包括房地產轉讓手續費和房屋抵押手續費,房屋租賃手續費暫停收取。住房按建築面積收取房地產轉讓手續費,標準爲: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8%收取,最高收費不超過2萬元。
華西都市報記者張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