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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裝了一年兩個月,至今沒有交房。”前天,光谷陸景苑小區業主周先生向本報反映,裝飾公司延誤新房裝修,導致他的婚期一再推遲。前不久,周先生以裝飾公司未履行合同約定爲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3萬元違約金。
周先生今年24歲,因準備於2013年10月結婚,他急着裝修新房。2012年11月17日,他與武漢名仕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雙方約定:2個月內裝修完工,工程造價11萬元,分三期施工和付款。每一期完成後,經驗收後開始下一期工程。裝修方若無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一賠償違約金。
周先生稱,裝修施工一開始就進展緩慢,且一期、二期施工都出現了問題,如水泥地板開裂,廁所開關安裝在熱水器水管下方、毛坯房牆皮白灰未鏟等。爲督促其整改,他於2013年3月才交付了三期款項,並要求裝修方寫下承諾書,於2013年4月25日之前完成裝修工程且交房。但是,他支付了款項後,新房裝修進展更慢,直到去年9月才基本完工。周先生還稱,他的新房依然存在問題沒有最後解決,雙方也沒有辦理正式交房手續。
“我本打算在去年10月結婚,因婚房一直沒有裝修好,我不得不推遲婚期。”周先生稱,新房裝修讓他傷腦筋,家人也因此着急。2013年11月,他將裝飾公司起訴至法院,以“未履行合同約定”爲由,索賠3萬餘元違約金。
武漢名仕裝飾工程公司一趙姓負責人迴應稱,周先生多次要求返工,並增加了施工項目,且有一萬多元的工程款未支付,最終導致工期延遲,公司有證據證明自己不存在問題。此前,雙方進行了多次溝通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目前,該公司將依法應訴。(記者張勇軍)